冲动消费和忽悠消费现象
的情况普遍存在
据数据统计
近三年全市相关投诉案件累计超过20万宗
严重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
个别甚至引发群体性矛盾
影响社会稳定
好消息来啦
深圳拟出台的“7天冷静期”新规
主要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
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规范市场秩序
“7天冷静期”!深圳拟出重磅新规!
图源: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最新信息
为了加强预付式经营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现正式向外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6日。
✅适用范围
明确仅覆盖生活消费领域的预付式经营,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预付收费不纳入本规定监管,诊疗领域的预付式经营参照本规定执行,避免监管范围模糊。
✅意见反馈
反馈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6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办公室
传真:88101052
电子邮箱:jjgw@szrd.gov.cn
深圳人大网:www.szrd.gov.cn
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
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
✅征求意见稿全文
https://www.szrd.gov.cn//v2/lvzhi/lfgz/fgca/content/post_1965643.html
新规出台背景
✅痛点数据
深圳近三年预付式消费投诉超20万宗,严重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个别甚至引发群体性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深圳已经在做
(1)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资金监管 + "预付码上查"平台;
(2)签约商家 6208家,监管资金超76亿元,接入经营者零"跑路"。
这些成熟经验,现在要上升为刚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新规拟全链条闭环管理
(1)事前把关:高风险主体直接"拒之门外"
(2)事中兜底:你的钱,有"安全锁"了
(3)事后惩戒:每种违规都有"价码"
事前把关
高风险主体直接"拒之门外"
✅5类主体不得收取预付款
失信企业、经营异常主体等5类高风险经营者,从源头被禁止开展预付式经营。
✅强制信息报送
经营者须在官方平台报送店铺名称、实际经营场所、直接责任人等信息,并承诺不存在禁止情形。
✅扫码即可查看全部备案
经营者在门店显著位置公示信息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即可查看备案信息、投诉记录、处罚失信情况。
事中兜底
你的钱,有"安全锁"了
✅7天冷静期
消费者支付预付款后7日内未产生任何实际消费,可要求全额退款,经营者需在7日内完成退款,赠品可协商退回或支付合理价款。
✅预付上限 & 服务期限
单客预付金额 ≤ 5000元,服务期限 ≤ 12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行业除外;已采取资金保障措施的经营者可不受此限制)。
✅违约退款保障
1.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 → 按约定期限退款
2.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 协商不一致的,经营者须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退款
事后惩戒
每种违规都有"价码"
✅违规收取预付款
→ 责令停止收取 + 限期退还余额
→ 逾期未退还:警告 / 1万~10万元罚款
→ 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
✅超额/超期收取预付款
超过5000元上限或12个月期限 → 责令改正 → 可处警告 / 1万~10万元罚款
✅违规集中促销或收取新预付款
→ 责令改正 + 警告 + 没收违法所得
→ 有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1~10倍罚款
→ 无违法所得:最高50万元罚款
→ 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
✅故意拖延/无理拒绝退款
→ 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未改:责令停止收取预付款 + 1万~5万元罚款
✅迟报/拒报/瞒报/虚报信息 或 未公示信息
→ 责令限期改正
→ 可处警告 / 2000元以下罚款
✅场地出租者未及时报告经营异常
造成消费者损失的 → 警告 / 1万~10万元罚款
✅终极杀招:失信穿透
恶意卷款跑路、逃避退款 →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直接责任人员信息同步对外公示,彻底切断其再次开展预付式经营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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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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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本地宝综合
▌编辑:柯南(吴德祯)
▌玩乐合作咨询:小宇 1812387146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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