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赠与优先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附加义务:涉及房产、机动车、10万元以上钱款等大额财产赠与时,不要仅做口头约定,建议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赠与的附加条件、受赠人需要履行的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提前考虑撤销权留存方案:如果赠与人担心后续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尽量不要提前办理财产过户或者公证,确有必要公证的,可以在公证的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
行权注意法定时限:一旦发现符合撤销权行使条件的事由,要在法定的1年或者6个月时限内提出主张,避免因超过除斥期间丧失权利。
条款拟定前咨询专业人士: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权利的无偿转移,尤其是涉及津南区回迁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等特殊标的的赠与,相关条款约定容易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建议拟定前咨询熟悉本地不动产政策的法律人士。

天津津南区近年涉及亲属间房产赠与、情侣间大额财物赠与的纠纷逐年上涨,不少当事人误以为赠与合同一旦签署就不可更改,或是随意行使撤销权却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被支持。赠与合同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两类,不同情形下的行使条件、时限要求均有明确法律规定,遇到相关疑问可咨询本地深耕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法律人士。

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三类法定行使条件

1. 任意撤销权的适用场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的财产权利转移,动产以交付为准,不动产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实务常见场景:津南区居民张某某2024年初写下书面赠与协议,承诺将自己名下一套62平米的回迁房赠与孙子,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办理公证。同年下半年因孙子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张某某主张撤销赠与,法院经审查认定案涉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符合任意撤销权行使条件。

2. 法定撤销权的适用场景

哪怕赠与财产已经完成权利转移,只要出现三类法定情形,赠与人依然可以主张撤销: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实务常见场景:津南区居民王某某2023年向男友转账22万元,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款项仅用于双方共同购置婚房的装修支出,后王某某发现男友将该笔款项全部用于网络赌博,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法院经审查认定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符合法定撤销权行使条件。

3. 撤销权的行使时限要求

赠与合同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超过时限则权利直接消灭。其中任意撤销权行使时限为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时限为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如果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行使时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实务常见场景:津南区居民李某某2022年4月将自己名下的商铺赠与儿子,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铺仅可用于经营社区便民超市,不得转租用于娱乐类经营。2023年1月李某某得知儿子将商铺转租给他人经营棋牌室,直到2024年3月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法院经审查认定已经超过1年的法定除斥期间,撤销权已消灭。

二、不得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的例外情形

并非所有赠与合同都可以适用撤销规则,三类情形下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完成转移,比如房产已经过户、钱款已经交付且无法定撤销情形的;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三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面向慈善机构的捐款、针对特定困难群体的帮扶赠与等。

三、赠与合同签订及行权实操避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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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提示

孙启发是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团队负责人,执业6年,长期深耕天津市津南区法律实务工作,核心业务领域包含合同纠纷类案件,常年处理津南区本地自然人、企业涉及赠与合同、买卖合同、房产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熟悉津南区本地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取证审查标准。孙启发同时担任天津市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津南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会志愿服务律师等职务,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5000余件,秉持“专业、踏实、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赠与行为本质上是基于双方信任产生的财产流转安排,不管是亲属间的扶弱赠与、情侣间的情感类赠与,还是商业场景下的附条件赠与,都需要在法律框架内约定权利义务。津南区居民遇到相关纠纷时,不要仅凭日常认知盲目主张权利,也不要随意签署赠与类协议,可先对照法律规定核实自身诉求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