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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 “杜卡迪摩托与小汽车在沈海高速飙车” 的视频在车友圈和社交平台热传:画面里车速直冲217km/h,女骑手单手扶车、另一只手举着手机拍视频,和身旁的小车你追我赶,看得人捏一把汗。

8月26日,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正式警情通报,给这起引发全网关注的高速飙车事件定下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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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传的车载画面与跟拍视频来看,这起飙车的危险程度远超想象:车辆车载导航显示,最高时速达到 217km/h ,而该路段高速限速仅120km/h,超速比例超过80%。

涉事摩托车为红色杜卡迪仿赛车型,女骑手佩戴带装饰的头盔,身穿短袖短裤,在超高速行驶中单手持手机拍摄,另一只手操控车把,完全没有防护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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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小汽车并排行驶、相互竞速,在高速车道内频繁调整位置,全然不顾高速行车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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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当车速达到217km/h,车辆每秒前进距离超过60米。此时哪怕是路面的细小颠簸、前方车辆的一次轻微变道,都会让车辆瞬间失控。对于没有车身防护的摩托车而言,这种速度下一旦发生事故,几乎没有生还空间;而高速追逐的小汽车,也极易因为操作失误撞向护栏或其他车辆,酿成连环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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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 “车少、飙一下没影响”,但实际上,在公共道路上追逐竞驶,早已触碰了刑法的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实施追逐竞驶,或者行驶速度远超限速,本身就属于 “情节恶劣” 的认定标准。等待两位当事人的,不只是扣分罚款、吊销驾驶证,更是刑事处罚与留下案底的人生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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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年纪,本该享受骑行的乐趣与生活的鲜活,却因为一时的逞强和侥幸,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30岁的小车司机,也因为陪同竞速,共同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结局,实在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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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高速飙车”“压弯耍帅” 成了一部分人标榜个性的方式。但公共道路从来不是私人赛道,更不是博眼球、秀车技的秀场。你踩下的每一脚油门、每一次追逐,都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和路上所有陌生人的安全做赌注。骑行与驾驶的乐趣,从来不该建立在漠视规则的基础上。敬畏法规,敬畏生命,平安抵达,才是行车路上唯一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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