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两国方案”一直是国际社会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问题的共识。尽管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西方外交官私下却认为这一方案已不再可行。中东和平进程的终结并未终止公开的讨论。自2008年以巴双方最后一次实质性谈判以来,国际社会的表述几乎没有变化。
西方对“两国方案”的执着从未转化为真正有效的行动,也未采取具体措施或制裁来结束以色列的占领。各种替代方案,如“巴勒斯坦改革”或“民间交流项目”,只是转移了焦点。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本该是核心,却被一种将占领者与被占领者等同的叙述所替代。
如今,回避现实的后果已经显露。按照1967年边界实现“两国方案”,已不再是技术性问题或“土地置换”的议题。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阵营普遍反对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以色列主要候选人加迪·艾森科特最近明确表示,不会允许建立巴勒斯坦国,这一立场已说明一切。以色列现政府与其犹太复国主义反对派的主要分歧,不在于是否继续占领,而在于如何继续。
从比撒列·斯莫特里赫到被视为以色列进步派领导人的亚伊尔·戈兰,都曾承诺不允许下一届政府建立巴勒斯坦国。无论是内塔尼亚胡、艾森科特还是纳夫塔利·贝内特成为下任总理,差别只在于他们对驱逐、吞并、殖民定居点扩张和定居者袭击的容忍程度,而非这些政策是否会终止。
对于巴勒斯坦人而言,无论谁上台,建国权仍将被否定。这两大阵营在冲突管理上存在一个主要区别。现任以色列政府正推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走向崩溃,而换届后,这一政策可能会改变。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成立于1994年,是《奥斯陆协议》的一部分,原本作为建设巴勒斯坦国的过渡安排。下一届以色列政府不太可能接受这一目标。但如果反对派获胜,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可能会被视为安全协调的伙伴,得以继续存在,但任何迈向巴勒斯坦主权的行动都将被阻止。
国际社会中一些力量可能会建议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走这条路。在拉姆安拉,人们常听到“当前阶段的要求”这句话,为一些不受欢迎的政策辩护。如果目标是民族解放,那么仅仅维持民族权力机构存在,同时允许以色列巩固其占领,这种思路应当被拒绝。
巴勒斯坦人和阿拉伯国家应与国际社会其他成员一道,提出结束以色列占领的路线图,依据应是关于“两国方案”的《纽约宣言》和国际法院关于以色列占领非法性的裁决。制裁不应再被回避。问题不在以色列政府中是谁,而在其政策本身。只要维持占领的代价低于国际社会推动结束占领的代价,“两国方案”就难以实现。
这无疑将成为11月巴勒斯坦选举中的议题之一。现任巴勒斯坦当局同意推进国际社会强加的“改革”以换取财政资源,但这些资源无法改变以色列反对巴勒斯坦建国的共识。这些改革既非巴勒斯坦方面主动提出,也非为结束以色列占领,只能被视为“冲突管理”方案的一部分。更确切地说,这些改革是在为民族解放设置条件,实际上将占领的责任归咎于巴勒斯坦人;约旦河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定居点仍在扩张。
多年来,按照西方教科书式路径推进的制度建设,包括萨拉姆·法耶兹任内的努力,都未能改变以色列的立场。更多以色列与地区国家的融合,如《亚伯拉罕协议》,也没有终止吞并或其他以色列行为,反而让以色列的立场更为强硬:否认巴勒斯坦建国已成主流,而“以色列可以在继续占领巴勒斯坦土地和人民的同时在国际上繁荣发展”的想法,也已被普遍接受。
在以色列国内缺乏反对占领、承认巴勒斯坦人民自决权的政治力量的情况下,国际环境就应发生根本改变。在讨论是否制裁以色列已不再是禁忌、公众舆论显著变化的当下,诸如禁止定居点产品和服务、停止军事贸易等措施,不应再被视为有争议的选项,而应依据以色列的政策加以实施,而非看执政者是谁。
同样重要的是,应鼓励国际社会采取这类行动,因为将这些罪行常态化,只会进一步抹去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前景。让巴勒斯坦人民继续等待某位会采取不同做法的以色列领导人,在法律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盲目的,在道义上也令人无法接受。世界如果承担起自身责任,完全拥有足够的法律工具来改变现实。
无论是内塔尼亚胡还是艾森科特,关键都在于政策。对世界其他国家而言,仅仅因为某些政客让以色列看起来更好一些,就继续接纳那些公然否认巴勒斯坦人权利的人,不应成为一种选择。国际社会与以色列打交道的底线应当始终如一:结束非法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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