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秦城监狱内,吴法宪从公安部负责人的谈话中,听到了一个盼望已久的消息:中央决定让他离开秦城,分别到外地保外就医,济南将成为他的安置地点。

这句话的分量,对已经失去自由多年的吴法宪来说,不是普通的生活调整,而是人生轨迹的一次转折。他被告知,到了济南后,可以与妻子陈绥圻共同生活,还能带一两个子女照料日常起居。

有意思的是,为了保障安全,工作人员还建议他换一个名字。吴法宪没有另起新名,而是提出使用早年曾经用过的名字“吴呈清”。这个选择,或许与他想把晚年生活过得简单一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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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城的日子里,吴法宪曾多次表达过希望从宽处理的愿望。他说,自己小时候种过田,如果有机会,愿意回农村生活。这样的说法并非一句随口之言,而是长期失去自由后,对普通日子的重新认识。

羁押期间,他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条件得到保障,有肉食、牛奶,也有定期体检。管理人员没有对他进行人格侮辱,患病时能够得到治疗。对于这一点,吴法宪后来是清楚的:惩处并不等于任意对待,国家仍按规定保障其基本权益。

1981年1月25日,吴法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之后,他仍在秦城服刑。几个月后,管理方面改善了相关人员的生活安排,他才知道邱会作、王洪文、江腾蛟就在同一条走廊。

每天早上8时,牢房按规定打开,晚上9时关闭。几人可以在走廊内学习,也可以下棋、打扑克、看电视。江腾蛟负责组织一些日常活动。生活范围依旧有限,但相比此前各自隔离的状态,已经多了一点交流。

保外就医的决定,并不是吴法宪个人申请后立即获得批准。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报请黄克诚审阅。黄克诚结合他的年龄、身体情况以及过去参加革命的经历,从人道和实际需要出发,同意为其办理保外就医,并提出让妻子到身边照料。

这件事确定下来后,家属开始为济南生活做准备。陈绥圻和女婿金平原来到秦城,把几项安排告诉了吴法宪。

第一项,是由女儿金秋随秦城监狱警备大队苗政委前往济南,提前查看住房。第二项,是先由女儿巴璀陪同吴法宪到济南居住,陈绥圻则等待有关问题重新作出结论。1981年7月9日,胡耀邦对陈绥圻问题作出批示,空军方面准备尽快处理。

第三项安排与行李有关。陈绥圻离开浙江绍兴农场时,部分物品没有带走,金平原需要返回农场,再将行李运往济南。第四项则是生活费用:吴法宪每月100元,陈绥圻的生活费也提高到100元。公安部门负责补充部分家具,子女们又凑钱购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

“耐心等一等,很快就能一家人生活了。”陈绥圻在会见时这样安慰丈夫。多年未见,她明显消瘦,头发也添了许多白色。吴法宪的长子吴新潮前来探望时,他一度没有认出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父子相对,场面十分沉重。

1981年9月15日上午,吴法宪在女儿巴璀和工作人员陪同下离开秦城,乘坐45次列车前往济南。当天,他被安排住进南郊七里山小区的一套两室一厅住房。房屋在二楼,生活设施较为齐全,济南方面还安排赵科长接站,帮助购买蔬菜和日用品,并预支了150元生活费。

第二天,陪同人员离开后,吴法宪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参加革命很早,使他缺少许多普通人的生活经验,买菜、做饭、整理家务,都要慢慢适应。不过,这些琐事并没有难倒他。经历过长期关押后,能够自己决定一天怎么过,本身就是难得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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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对这位老红军也颇为照顾。吴法宪外出买菜时,摊贩常把新鲜蔬菜留给他,有人招呼“让老红军先买”。有一次,他买了被褥准备扛回家,几个年轻人见他年纪大,直接接过东西送到住处。陌生人的热心,让这个刚恢复家庭生活的老人感到踏实。

女儿和女婿送来的那台电视机,很快成了家中最常用的物件。吴新潮办理调动手续后,也准备前往济南照料父亲。赵科长隔几天便来了解情况,并提醒一些生活上的注意事项,吴法宪一直照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晚年生活并非始终平顺。住院期间,他有时会因记忆和身体状况出现错乱,曾在夜里跑到病房外,喊着要调车、去指挥所。家人发现后,赶紧将他劝回。白天睡得多了,晚上又喜欢拉着病友聊天,病友只好提前办理出院。

邱会作被安排到西安,江腾蛟前往太原,吴法宪则在济南与家人共同生活。对他而言,保外就医既是法律处理中的具体安排,也是多年牢狱之后重新接触家庭的一道出口。2004年10月17日,吴法宪因病在济南逝世,享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