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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晚喝的酒,睡一觉
第二天开车肯定没事”
这是很多驾驶员的普遍认识
但是隔夜喝酒之后驾车
真的就不构成醉驾了吗?
近期
大理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
“隔夜酒”危险驾驶案
案情介绍
2025年10月14日晚,杨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持续数小时后回家睡觉。15日9时许,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段交叉口时,与对向直行的一车辆发生碰撞。经鉴定,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已超过80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杨某某被处吊销机动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杨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1. 酒精代谢存在个体差异,切勿仅凭自身体感判断是否清醒,身体没有醉意不代表血液酒精含量达标。睡一觉并不代表着“酒已醒”。
2. 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行为人血液酒精含量达80mg/100mL以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会危害到公共安全,造成危险。
3. 切勿心存侥幸,严守出行底线,广大驾驶人员应自觉做到饮酒后坚决不驾车。隔夜饮酒出行同样应当暂缓,必要时可以选择代驾。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办字〔2023〕187 号)
第四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第十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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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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