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
无论你是正在求职
还是怀揣创业梦想
东阳为你准备的这份
政策“锦囊”请收好
从就业补贴、见习机会
到创业贷款、场租减免
真金白银的支持都已就位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3000元就业补助;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1万元的补贴。
上述两项政策累计计算享受期限,在同一时期不得重复享受。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零就业家庭的毕业学年内的东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
经人社部门备案,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的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就业创业城乡劳动者,参加收费培训的,经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600元(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每月45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缴纳工伤保险或综合商业保险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补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综合商业保险的,可给予保险费补贴。见习基地可按见习学员数申领每人每月400元的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
六、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七、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八、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并以注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九、创业场租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正常经营满1年的,按年租金的50%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贴息标准为贷款合同签订日LPR+50BP范围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利率可在贷款日LPR的基础上上浮0.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企业达8%)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其中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最高贴息利率按贷款日的LPR为准,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十一、高校毕业生创办家政、养老、残疾人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可申请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期间企业需正常经营。
十二、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包括本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十三、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可在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500元/人(在校大学生为10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未实现创业的,按上述标准70%给予补贴。(补贴给培训机构)
政策咨询电话
0579-86625036
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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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阳人社
编辑:杨宗宪
二审:任振江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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