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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忍一时冲动违法滋事终食恶果

一次醉酒的失控

一场无谓的纠缠

一句冲动的争执

许多违法行为

往往始于不值一提的日常小事

本可沟通化解、平和处置的矛盾

却因不肯退让、逞强较真

最终演变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你以为是解气、争面子

实则是触碰法律红线

为一时冲动付出沉重代价

01、酒精点燃“火药桶”

醉酒滋事必严惩

6月27日,七台镇某小区门口,李某某醉酒后无故打砸他人蔬菜摊位、掌掴摊主,肆意寻衅滋事。到案后,李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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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越了“界”的拳头

冲动打人付代价

8月10日,大黑沙土派出所接到报警。经查,李某与石某因欠款问题发生口角,随后李某动手殴打石某。民警固定相关证据,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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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矛盾激化踩“红线”

暴力解决尝苦果

8月20日,屯垦队镇某工程施工现场,因草地损毁相关矛盾纠纷,在占地赔偿款已足额发放的情况下,未通过合法途径化解争议,执意以过激方式处置矛盾,扰乱现场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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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琐事、邻里纠纷、各类利益矛盾,都应通过合法合理途径沟通解决,切莫因小失大,为一时冲动付出终身的代价。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平安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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