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为系统防范化解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风险,湖北省聚焦化工领域地下水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通过系统化部署、精细化排查、闭环式整改、长效化管控,全省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省级统筹谋划,夯实整治工作基础。紧扣国家及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省级层面专题研究、系统谋划全省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整治重点工作,明确整治方向、任务与工作路径。层层压实属地责任,督促各地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结合区域化工园区实际,制定本地整治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将地下水污染整治任务清单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台账,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办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跟踪任务推进情况、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搭建省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属地落实、齐抓共管的立体化整治工作格局,全面夯实专项整治工作基础。

全面开展溯源排查,闭环推进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按照“全域覆盖、突出重点、精准溯源”工作思路,开展地下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与污染溯源分析,综合运用管道机器人、玻璃仪器、闭水试验等检测方法,对园区重点企业、罐区、管网、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场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闭环推进问题销号,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销号管理”,督促园区与企业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断源措施,重点推进管网渗漏修补、储罐防渗升级、雨污分流改造、危废规范贮存、应急池清理等整改工作。严格执行整改验收、闭环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点位组织验收、及时销号,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督促加快推进。截至目前,排查的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及销号闭环管理,全省12个化工园区实现地下水污染不加重、不扩散的阶段性目标。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立足常态长效治理,持续完善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机制,优化升级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围绕“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点位,规范监测井布设,确保监测数据系统完整、科学有效。将园区重点化工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地下水常态化自行监测、隐患定期排查整治等法定责任。指导园区依托超标监测井、扩散监测井监测资源,落实枯水期、丰水期分期监测要求,动态跟踪地下水水质变化,科学研判污染演变趋势,建立监测异常预警、快速响应、精准处置的应急管控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健全属地考核倒逼机制,将园区内“十五五”国家地下水污染源监控点位水质达标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目标,对污染指数连续升高的市(州)约谈预警,以考核倒逼履职尽责。压实园区监管责任,指导化工园区充分利用地下水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实现对污染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履行地下水自行监测、隐患定期排查等法定义务,对生产车间、管网、储罐区等潜在污染源实施全面摸排和重点管控,切实从源头消除污染隐患、阻断污染途径,守牢地下水环境安全底线。

健全监测监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动研判,形成问题发现、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结果反馈的闭环链条,提升协同监管效能。推动监测数据互联互通,依托省级地下水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将国控点位监测数据、园区自行监测数据、在线监控数据归集管理,实现地下水环境质量“一张图”展示、风险隐患“一平台”调度、整治进展“一体化”跟踪。强化执法联动效能,加强化工园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防渗设施破损、应急池挪用等环境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形成有力震慑。

完善资金保障。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打破单一财政投入模式,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支持,持续加大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倾斜力度,优化资金配置结构,聚焦园区地下水重点污染区域治理,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整治成效,坚决守住地下水环境安全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