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毛病:见过一个人一次,看他把某件事搞砸了,脑子里立刻开起一座法庭。不是真的法庭,是一座效率极高的小型想象法庭。没有法官,没有陪审团,没有证据标准,也没有上诉机会。只有你坐在那里想:行,我知道他是什么人了。案子到此结束。

一个人好像可以被压缩成大约七秒钟的可见行为。这确实很省事,省去了了解任何人的大量时间。有人粗鲁,就是混蛋;有人自私,就是自私的人;有人撒谎,就是骗子;有人做了残忍的事,就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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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里发生了什么

我们从一个事件出发,最后得出了一个物种分类。这个跳跃相当大。他做了一件事,然后他变成了一种人,再然后,他好像就配得上某种对待了。一旦你抵达了“配得上”这片神奇土地,同情心就很容易被关掉。现在你要面对的不再是一个做了有害事情的复杂人类,而是一个坏人。这非常高效,因为坏人不需要你再多想什么。

你不需要理解他,不需要去想他经历过什么,不需要考虑他能不能改变,当然也不需要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感到矛盾。他是坏人,问题解决了。只是有一个小小的不便:他仍然是个人。

道德判断会先关掉同情

心理学研究给了我们认真对待这件事的理由。当人们被判定为道德上的坏人时,他们的痛苦会更容易被视为活该,道德判断也会减少同情反应。这是个让人不太舒服的小事实。因为我们总愿意相信,同情只是对痛苦的自然反应。但显然我们心里有个守门人。

守门人会问:等等,这个人是好人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同情部门的工作时间立刻缩短。而正是在这里,克制道德判断变得有意思起来。它不意味着变成傻瓜,不意味着假装有害行为无害,也不意味着因为自己精神境界高就任由别人欺负你。

如果有人偷你的东西,你完全可以说:别偷我的东西。很好,文明还在。如果有人伤害你,你可以离开。如果有人对你撒谎,你可以不再信任他。如果有人行为残忍,你可以说这个行为很残忍。所有这些都不需要额外宣布一句:现在我知道你本质上是什么人了。

评判行为,不必给人定罪

这一部分才是我们可以省略的。因为评判一个行为和把人判进一个固定类别之间,是有区别的。第一种说法是:那件事很残忍。第二种说法是:你很残忍。第三种说法是:你是个坏人。而第四种,通常是在幕后悄悄说的:所以,无论你遭遇什么,都是合适的。

从一个不愉快的下午走到这一步,路程可不短。我们真正需要的,也许只是把人和事分开一点。看见行为,承认伤害,保护自己,但不必顺手给人发一张永久判决书。因为一旦判了无期,你就再也看不见那个人身上任何会变化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