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征兵工作,保障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阳光征兵有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59号)等规定,现将本区征兵工作“八公开”信息公示如下:
一、征集时间
网上报名:男兵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女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体检政考:7月至8月
役前教育、定兵公示:9月上旬
批准入伍、起运:9月16日起
注:具体时间以上级征兵命令为准,年度安排以中国征兵网最新公告为准。
二、征集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及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
三、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男兵:年满18-22周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年满18-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身体条件:严格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体重、视力、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心理检测等全部达标。
(三)征集地规定
适龄青年一般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四、征集流程
(一)兵役登记: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二)网上报名:登录中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报名,按提示填报信息。
(三)初审初检:镇(街)组织资格初审、身体初检。
(四)体格检查: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实行封闭式体检、信息化管理、结果每日直报,体检前现场核对身份、户籍、学历等信息。
(五)政治考核:公安、教育、社区(村)等联合开展政治考核,全面检查现实表现、家庭背景、学历学籍等;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组织走访调查并安排接兵人员参与。
(六)役前教育: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组织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开展思想教育、队列训练、综合素质考评、廉洁承诺。
(七)审定新兵:集体定兵、择优定兵、公开定兵,按学历、体质、体能、军事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排序确定预定新兵。
(八)公示审批:公示拟批准入伍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举报监督;查实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九)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办理入伍手续,组织档案交接、新兵起运。
(十)交接运输:按计划组织新兵交接、输送,确保安全顺利入营。
五、定兵规则
定兵全程依托辅助定兵子系统,围绕应征青年“文化程度、体质状况、体能水平、心理素质、军事职业适应能力”五个维度开展量化测评,综合择优确定入伍人员,全程规范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六、廉洁纪律
2026年下半年全面实施“阳光征兵”,按照《审定新兵实施办法》从多个维度对应征青年进行综合评估,以量化数据和明确类型划分为依据,全程数据化评分,廉洁征兵监督员介入征集全程,数据公开、系统定兵结果实时公示,确保征兵公平公正。
七、问题申诉渠道
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不准、十严禁”,严禁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如发现廉洁征兵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区征兵办将对举报线索专人负责、及时核查、严肃处理、严格保密。
八、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2-84638042
来信来访:津南区征兵办公室(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5号)
来源:津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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