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和潇湘晨报多家媒体报道,8月28号晚上十一点多,浙江丽水龙泉市一家便利店里,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一个男子一边打电话一边从个姑娘身后侧身经过,手臂蹭到了人家背上的包,姑娘当场认定自己被摸臀了,要求男子道歉。双方发生争执,男子解释自己只是过路,并没有碰到人身体。后来报了警,监控还原了真相,确实只碰到了背包,没有碰到身体。女子承认是误会,随后和警察一起离开了,没有向被冤枉的男子道歉。
这事吧,说起来简单,但里面有几个细节挺值得琢磨。
当天晚上便利店过道比较窄,人来人往空间不大。男子从女子身后侧身路过的时候,手臂蹭到了女子肩上的背包。女子当场情绪激动,认定自己遭到了摸臀骚扰,大声指责男子。据店主陈先生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优先调了柜台监控,但那个角度看不出来有没有碰到。
双方在店里争执不下,最后女子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看柜台监控,依然无法判断。这时候店主想到高处还有一个监控,打开之后幸好两个人没有被货架遮挡,这才看清楚——男子手部全程没有接触女子身体,只是碰到了背包。
真相摆在眼前,女子也承认是自己判断出错了。但据店主说,女子最后就和警察一起离开了,被冤枉的大哥没得到道歉。
更让店主气愤的是,女子还指责他,说在警察来之前为什么不给她看能拍到背后的监控。店主陈先生说,他发到网上就是因为全程配合警察查明真相,结果还被埋怨,心里憋屈,发作品吐槽自己的遭遇。
这事最让人唏嘘的,是被冤枉的男子第二天带着妻子又来了店里。店主接受采访时转述,妻子非常气愤,说要不是有监控,丈夫真的要身败名裂了。
说实话,我特别理解女性在外面警惕性高,这没错。公共场所谁都有权利保护自己,遇到骚扰第一时间反应,这很正常。但指控“摸臀”这种事,性质很严重,单凭身体感觉就给一个人定罪,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吵得厉害。
有网友说,女性警惕自我保护没有错,但指控别人骚扰不能单凭主观感觉,要讲究证据,无端指控对普通人伤害太大。
也有的网友认为,公共场合身体被触碰,第一时间产生警惕属于人之常情,只是后续处理方式太过冲动,既然知道是误会了,道个歉有那么难吗?
还有网友替店主抱不平,说他最冤,帮忙查监控还被埋怨,这年头开店还得当调解员。
更多的网友在感慨,说这大哥运气好有监控,万一监控没拍到或者角度不对,一个普通人的名声很可能就这么毁了。
你看有人强调女性自我保护的必要性,有人批评女子不道歉的态度,还有人担心普通人在这种指控面前百口莫辩。
在我个人看来,这事儿核心就一个问题——凭什么冤枉了人可以不用道歉?
我们天天说男女平等、支持女性维护权益,这没问题。
但反过来看,被冤枉的那个人呢?一个普通男人,被当众指认为“摸臀骚扰”,如果监控没有拍清楚,或者根本没有监控,他的名声、工作、家庭会面临什么?店主转述的那句“身败名裂”,不是夸张,是现实。
店主陈先生把这事发出来,就是觉得憋屈。他全程配合,最后被埋怨,他说“发作品吐槽自己的遭遇”。我觉得他吐槽得对。
女子承认误会了,但据店主说,她最后跟着警察走了,没给大哥道歉。警察调解完了收队,这事就了了。可大哥当众被指责、被要求道歉的那一刻,谁替他想过?
咱们天天说“让子弹飞一会儿”,真相确实飞出来了,但飞完之后呢?冤枉人的那一方,是不是至少该说句“对不起”?
所以我就想问一句:如果换成你,大半夜在便利店被陌生人当众指控骚扰,最后监控证明你啥也没干,对方连句道歉都没有就走了——你心里什么滋味?
我个人觉得女子警惕性没错、只是处理方式有问题,既然是误会就必须道歉、不能就这么算了不吭不响的。
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