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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花钱买的拥有产权的车位

是否想怎么利用就能怎么利用?

肯定不少人会脱口而出

“那当然,我有产权我做主,

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上海的李女士在其产权车位上储物

物业公司要求其移除

但李女士并未配合

之后物业代为存放

致使部分物品受潮霉变

李女士将物业起诉至法院

物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合法取得车位产权

是否可以不受约束随意使用?

业主在产权车位上储物

被责令改正

李女士购房时,同时购置了一个地下产权车位,标注为“特种用途”,即平时可正常停车使用,也可买卖过户,但受规划、人防法规约束,战时需服从政府征用,不得破坏人防防护结构,不能私自改造车位。

李女士入住后,在车位上放置了一个储物柜,用于存放酒类、玩具等物品,俨然成了一个“私人小仓库”。物业公司收到了有关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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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认为物业擅自挪走储物柜侵权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李雨箐告诉记者——

  • 有关部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对业主在地下车库公共部位擅自堆物的行为限期整改。

  • 收到通知后,物业公司多次联系李女士,要求她自行清理储物柜,但李女士一直未予配合。

  • 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只好将储物柜暂时移至公司仓库保管,并告知李女士尽快去领,但她一直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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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央视新闻

编辑、一审丨郑凯元 二审丨王昱啸 三审丨张若曦

责编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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