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河北“沧州教育”转发的一篇关于开学安全教育文章,其中有“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的表述,经媒体记者向沧州市12345市民热线反映,得到市民热线客服的回复称,“已登记此事,将转给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据极目新闻报道,“沧州教育”在将“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修改后,将来源修改为了“沧州交警微发布”。而据媒体记者查证,在“沧州教育”标注的来源,也即“沧州交警微发布”上,显示发布时间为8月29日15时49分的文章的中,其中明明是“争做文明有礼沧州人”。
那么,为何“沧州教育”标明文章来源的地名正确,而自己转发时,却要让沧州的孩子们争做文明有礼的天津人呢?
合理的推测则是,“沧州交警微发布”在转发“天津交警”的《开学啦,这封信家长学生必看》的安全提示文章时,最初也是原文转发,也即首段中“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原文照搬,后发现问题后立马将首段“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改为了“争做文明有礼沧州人”,而“沧州教育”第一时间转发“沧州交警微发布”,乃至发布后均没有再看一遍,从而让人发现了其中让沧州孩子“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的差错。
不过,相关媒体记者没有检索到,落款为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在其官方平于8月29日12时45分前有《开学啦,这封信家长学生必看》的文章发布痕迹。如果此一情况属实,那“沧州教育”把转发的《开学啦,这封信家长学生必看》的文章来源标为“沧州交警微发布”,则可以说有些不妥。
不可否认,当下新媒体间相互转发,可谓常有,且转发过程中,地名错误也时有发生,或者换句话说,难以完全避免。由此看,“沧州教育”要沧州孩子们“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也情有可原。但如此明显差错,媒体记者反映后,还要“转给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更不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则不能不让人有所质疑。
一个小小的问题,热线客服需要转有关部门核实,应该说也不无道理,但因为转发一篇文章,出现地名错误,还要经所在单位一段时间核查,或者说要经问题发生单位领导班子讨论定性后,再作出回应,是否也反正出当下某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根源的某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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