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8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当前,交通、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正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通过网络平台违规发布包车、拼车信息招客揽客,以及非营运车辆载客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近期,执法人员依托大数据智能预警、群众举报、多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连续查获2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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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假顺风车”

付完车费、高速费还被临时加价“800元”?

接诉即办、连夜处置,“假顺风车”被查处

“约的晚上7点出发,结果8点才来;付了车费,赶时间又加了高速费;半路我妻子晕车,驾驶员居然还索要800元‘呕吐清洁费’!”

8月16日深夜23时,执法总队接到公安部门移交的市民投诉报警线索,称其妻子搭乘的川AC****8车辆涉嫌非法营运且发生临时加价纠纷。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对接报警人及其家属,连夜开展核查取证,完成证据固定。

经查,涉案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赖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当天,赖某驾驶该车先后在新都、龙泉驿搭载3名乘客,准备前往科学城地铁站、眉山市仁寿县等地。乘客与驾驶员赖某互不相识,其中1名男乘客通过顺风车平台下单,赖某在获取乘客联系方式后,诱导乘客取消订单转为线下交易;另两名乘客经人介绍联系乘车,均已协商乘车费用,其中一名乘客支付了车费及高速费,但因赖某中途索要高额费用引发纠纷,选择报警投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当事驾驶员赖某将面临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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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出租车

昼伏夜出、藏得再偏也没用

多部门联合执法,隐蔽停车场内揪出仿冒出租车

8月21日,执法总队联合公安部门在新都街道泰兴片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成功查获一台仿冒出租车。

执法人员介绍:“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实地摸排,我们锁定了这辆高度疑似仿冒出租车,该车昼伏夜出,‘营运’时间多集中在夜间。”借助信息化手段,执法总队全面掌握了涉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运营规律,查明该车经常停放在泰兴片区一处隐蔽场地,随即会同公安轨交、交警和属地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当场查获涉案车辆。经比对核验,确认该车辆为套牌仿冒出租车,涉嫌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涉案仿冒出租车予以暂扣,交通执法部门已依法通知当事人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置。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涉案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车辆和有关标志、设施。

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应当同时具备主体经营资质、合规营运车辆、合格从业人员及线路经营许可等法定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取得资质的车辆、人员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不得超越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广大市民应充分认识非法营运的安全风险,出行时自觉选择正规客运班车、合规包车、出租车等交通方式,自觉抵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发现非法营运线索,请拨打12328、1234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