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工伤工友到了最纠结、最煎熬的阶段:工伤恢复得差不多,被迫返回公司上班,身体还没彻底养好,患处时不时不舒服,明年还要二次手术取钢板。
但最让人难受的不是身体疼痛,而是公司开始各种打压、穿小鞋、故意刁难。不少工友来问我:现在上班天天受气,公司刻意针对,实在熬不住想辞职。可是明年还要取钢板休养,我最担心两件事:一旦离职,二次手术的费用还能不能报销?休养这段时间,公司是否还需要发放工资?
我结合自身维权经历,加上接触过的大量工友真实案例,把这个容易踩坑的关键点完整讲明白,避免工伤维权的兄弟姐妹白白吃亏。
首先记住核心原则:工伤待遇依附受伤事实,不是依附在岗的劳动关系。只要手里持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本次工伤事实就已经备案认定,不会因为离职直接作废。
第一,二次取钢板的医疗费,离职后依旧可以正常报销。
只要是本次工伤造成的后续治疗、取出内固定、康复相关合理医药费,都符合报销范围。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费用;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二次手术相关开销,依法全部由公司承担。很多企业会刻意恐吓受伤员工,声称离职就不再负责后续手术,这只是拿捏大家不懂法规的说辞,不必害怕。
第二,重中之重:二次手术休养工资,在职和主动离职结果完全不同。
保持在职状态,后续二次手术,凭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休养,这段时间属于后续停工留薪期,单位需要足额发放停工留薪工资,不能克扣、不能按事假处理,更不能算作旷工。
若是现在主动提出离职,绝大多数地区不再支持二次手术休养阶段的停工留薪工资。简单来说,手术治疗费还可以申报报销,但是休养期间的收入就没有了。这也是很多企业想方设法逼迫工伤员工主动离职的根本原因,以此省去一大笔停工留薪待遇支出。
第三,结合现实处境,给工友务实的选择建议。
很多工友当下处境艰难:伤病未痊愈就返岗,无法胜任重体力工作,还要承受职场打压,心理压力巨大。我深知工伤维权本就身心俱疲,带着伤病还要应对职场为难,普通人很难长期坚持。
如果条件允许,尽量坚持完成二次手术、休养结束之后,再办理离职,保留主张停工留薪工资的权利。
倘若实在无法继续在岗,千万不要盲目裸辞,不要签署自愿放弃工伤相关待遇的文件。合规办理离职,依旧可以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手术费用也可正常报销,但要做好无法拿到二次休养工资的心理准备。
我本人是前叉韧带损伤九级工伤,当初公司安排我从事身体无法承受的重活,还对我停薪停保,万般无奈之下,我走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流程,目前正在等待一审判决书。之前我向人事递交调岗申请书,对方答复要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再处理,这也是很多企业常用的拖延手段。当初沟通维权时,人事还吓唬我,说维权仲裁之后,我会被各个用工单位列入黑名单。我当时只觉得十分可笑,公司本身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合法维权,本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该遭受这样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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