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案件纪实故事创作,基于真实司法案件改编,部分环境、神态描写为合理演绎,仅供阅读,非官方新闻播报。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日,香港铜锣湾。

下午四点的阳光斜斜地打在百德新街的招牌上,霓虹灯管还没亮起,街道上已经挤满了人。这里是港岛最繁华的地段之一,商铺林立,人流如织,谁也不会想到,几步之外一幢旧式居民楼的电梯里,一场血案正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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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接到报案的是湾仔警区。下午四点零七分,九九九报警台接到一通带着哭腔的电话,报案人是住在三楼的周老太,她说有人打劫,女儿被捅伤了,流了好多血。指挥中心立刻调派附近巡逻警员和救护车赶往现场。

最先抵达的两名巡警冲上三楼时,楼道里已经围了几个邻居,电梯门半开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轿厢的地板上积着一滩血,顺着门缝往外渗。周老太蹲在地上,抱着一个穿浅色外套的女人,女人的胸口和腹部全是血,已经没了声息。不远处的楼梯口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子,捂着手臂在发抖,脸上混着泪水和血迹。三楼到四楼的台阶上,还倒着一个陌生男人,左腹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

救护车很快赶到,医护人员当场确认,被周老太抱着的那名女子已经死亡。另外两名伤者被紧急送往玛丽医院抢救。现场被立刻封锁,重案组人员四十分钟后抵达,正式接管案件。

死者名叫周台娟,当年三十二岁,是家中长女。受伤的是她的妹妹周台婷,比姐姐小两岁。那名中刀的黄姓男子是六楼住户的朋友,当天正好上楼访友,不巧遇上了劫匪。

现场勘查工作随即展开。这是一幢老式唐楼,电梯是那种需要手动关闭内层门、扣上安全扣才能运行的旧式轿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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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内壁上有多处喷溅状血迹,地板上的血泊面积很大,看得出受害者受伤后曾经挣扎过。技术人员在电梯按钮上提取到了几枚模糊的指纹,在轿厢角落发现了一副金属边框的眼镜,还有一包拆开过的纸巾。除此之外,没有找到凶器。

法医在现场初步勘验后判断,死者周台娟身上共有九处刀伤,集中在胸腹部,其中一刀刺破心脏,是致命伤。伤口形态显示凶器是单刃折叠刀,刀长约三十厘米。死者左手无名指根部有明显的戒指压痕,皮肤有被锐器撬刮的痕迹,她手上原本戴着一枚戒指,被人强行取走了。

从妹妹周台婷和周老太的初步口供里,警方拼凑出了案发的大致经过。当天下午,周氏姐妹约好一起回母亲家吃晚饭。两人走进电梯,刚关上内层门扣上安全扣,就听见外面有人喊"等等"。妹妹心善,又把门拉开了。冲进来两个年轻男人,都穿着T恤牛仔裤,神色有些慌张。电梯升到一半,两人突然掏出刀子,大喊"打劫",目标直指姐姐手上的钻戒。

姐妹俩本能地反抗。狭小的电梯里一片混乱。电梯抵达三楼,门刚打开,那个黄姓男子想趁机跑出去,被其中一名劫匪一刀捅在左腹,倒在了楼道里。周老太听见外面动静不对,开门出来查看,劫匪见状调转刀口朝她去。姐姐周台娟扑上去把母亲护在身后,劫匪连捅了她好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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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警方在意的是那枚戒指。据周老太和妹妹说,那是一颗十克拉的黄钻,价值不菲,是周台娟丈夫送给她的结婚纪念礼物。她平时很少戴出门,那天正好是结婚纪念日,才特意戴上回母亲家。劫匪似乎就是冲着这枚戒指来的,而且因为戒指卡得太紧拔不下来,最后直接用刀把戒指托撬开,只取走了钻石主石。

两个劫匪得手后没有坐电梯,而是顺着楼梯往下跑,逃离了大厦。

专案组当晚就在湾仔警区成立了。摆在刑警面前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到底是一起随机的拦路抢劫,还是有预谋的精准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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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随机劫杀,两个劫匪为什么偏偏选在居民楼电梯里动手?铜锣湾大街上那么多行人,为什么要冒更大的风险闯进楼里?而且他们直奔钻戒而来,甚至知道要撬下主石,这不像是临时起意的街头混混能做出来的事。

如果是预谋作案,那就意味着凶手认识周台娟,知道她当天会戴这枚巨钻出门,甚至知道她会在这个时间回母亲家。

第一种推测的方向是熟人作案。专案组开始全面梳理周台娟的社会关系。她和丈夫经营着一家小型贸易公司,家境殷实,夫妻关系在旁人看来还算和睦。她社交圈子不算复杂,平时主要是家庭和生意两头跑,没有听说有什么仇家,也没有感情纠纷的传闻。

但办案不能只看表面。专案组分头约谈了周台娟的丈夫、生意伙伴、朋友和亲戚,逐一排查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丈夫当天下午在公司开会,有多名员工可以作证,公司监控也显示他全程没有离开。生意上的几个合作伙伴案发时要么在外地,要么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据,逐一被排除。

第二个方向是有前科的惯犯。既然是持刀抢劫钻石,很可能是有案底的人干的。专案组调阅了近年来港岛区所有涉及珠宝抢劫的案件档案,筛选出一批有持刀抢劫、盗窃珠宝前科的人员名单,一共近千人。

与此同时,警方也在寻找更多目击者。劫匪逃离时走的是楼梯,沿途可能遇到住户。专案组逐家逐户上门走访,果然找到了几位在案发时段上下楼的居民。有人说在楼梯间遇到过两个匆匆下楼的年轻男子,身高都在一米七左右,一个稍胖一个稍瘦,都穿着浅色上衣。但因为只是擦肩而过,没人能看清完整的面部特征。

还有一位住在二楼的老婆婆说,她听见楼道里有跑动的脚步声,从窗户往下看,看见两个男人跑出大厦正门,往铜锣湾地铁站方向去了。

案发第二天,警方安排妹妹周台婷和周老太进行照片辨认。他们从有前科的人员档案里挑出了近千张男性照片,一张张摊在桌上让两人看。周台婷手臂还缠着绷带,脸色苍白,她翻得很慢,每一张都仔细看。翻到第三百多张的时候,她的手指停在了一张照片上,嘴唇动了动,刚想说什么,突然身子一歪,当场昏了过去。

等她在医院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是他,就是他。"

她指的那个人叫余伟发,二十九岁,有盗窃犯罪记录,照片是他十几岁时犯案留下的档案照。

专案组立刻把这个人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他们又安排了列队辨认,找了几名体型、年龄与余伟发相近的男子和他站成一排,让周老太隔着玻璃辨认。周老太看了不到半分钟,就指着余伟发说,没错,就是这个人冲进电梯的。

人证方面似乎已经有了突破。但物证这边却卡了壳。技术部门比对了电梯按钮上提取的指纹,没有一枚和余伟发的指纹吻合。现场遗留的那副金属眼镜,也无法证明是余伟发的。那包纸巾更是普通牌子,到处都能买到。

还有一个疑点。周台婷在口供里说,她反抗的时候狠狠咬了其中一名劫匪的左手手腕,应该留下了很深的牙印。可警方观察余伟发的手腕,皮肤光滑,没有任何咬痕,也没有近期愈合的伤口痕迹。

尽管物证存在缺失,但两位关键证人都指认了余伟发,警方还是决定实施抓捕。案发后的第三天,也就是三月二十二日凌晨,重案组探员在大角咀海兴大厦的一处单位里找到了余伟发,将他带回警署协助调查。

审讯室的白炽灯亮了一整夜。

余伟发一开始说自己案发当天一直在家,没有出过门。可当办案人员拿出周台婷和周老太的指认记录时,他沉默了很久。

第二天早上,余伟发改口了。他承认人是他杀的,钻石是他抢的。

按照余伟发的供述,他是和一个姓谭的同伙一起干的。两人事先在铜锣湾一带物色目标,看见周氏姐妹戴着钻戒进了大厦,就尾随进去,在电梯里动了手。作案后他怕被抓,把抢来的钻石、折叠刀还有沾了血的衣服,全都装进袋子里,扔到了大角咀码头的海里。两人随后分头逃跑,之后就没再联系过。

他说自己和姓谭的也不算熟,只是偶然认识,不知道对方全名,也不知道住在哪里。

警方立刻做了两件事。一是派潜水队去大角咀码头海域打捞证物,二是追查那个姓谭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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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队在海里捞了整整两天,除了一些垃圾什么都没找到。这片海域水情复杂,海底淤泥厚重,小小的钻石和折叠刀沉下去,就像针掉进了草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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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姓谭的男子,警方找到了几个符合条件的人,逐一核查后发现,案发当天他们要么在外地,要么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可能出现在铜锣湾。其中最符合描述的一名谭姓男子,案发当天人在内地,有出入境记录为证。

也就是说,余伟发供出的同伙,查无此人。

但在当时的办案人员看来,这并不影响大局。毕竟人已经抓到了,也认罪了,还有两位受害人的指认,案子基本可以定了。周台婷还专门给警务处写了感谢信,称赞警方破案迅速,办案认真。

案子移交检控,按部就班地走司法程序。案发一年后,一九九九年五月,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谁也没想到,这场庭审会把这桩看似铁证如山的案子,推向了充满争议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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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那天,余伟发在被告席上,全程低着头。当法官宣读谋杀、抢劫、蓄意伤人等多项罪名时,他突然抬起头,说了一句:"我没有杀人。"

全场哗然。

他当庭翻供,说之前的认罪口供都是假的,是警察逼他认的。他说自己被抓后遭到了殴打和威胁,警察写好了供词让他背,录口供视频的时候录一段停一段,忘了就提醒他。他扛不住了,才照着念的。

辩护律师随即提出了一连串的质疑,每一条都直指案件的证据漏洞。

首先是物证缺失。案发现场电梯里提取到的指纹,没有一枚属于余伟发。现场遗留的眼镜和纸巾,也无法与他建立关联。凶器、钻石、血衣,所有关键物证全都不知所踪,打捞一无所获。一个连捅九刀、近距离搏斗的现场,竟然找不到任何能直接指向被告的物理证据,这不符合常理。

其次是证人辨认的可靠性。辩护律师指出,周台婷照片辨认时用的那张照片,是余伟发中学时期的旧档案照,时隔十几年,人的容貌变化很大。而且辨认时周台婷情绪极度激动,甚至当场昏厥,这种状态下做出的指认,客观性存疑。

至于周老太的列队辨认,律师提出,辨认前周老太曾和陪同的家属有过交谈,可能受到暗示。而且案发时场面极度混乱,周老太是从电梯门口看进去的,光线不好,距离也不算近,未必能看清劫匪的脸。

更关键的是齿痕问题。周台婷明确说自己咬了其中一名劫匪的左手手腕,而且咬得很重。但余伟发双手手腕都没有任何咬痕,也没有受伤愈合的痕迹。控方无法解释这一点。

还有其他目击者。案发时在电梯里的黄姓男子,还有楼道里遇到过劫匪的几位居民,在列队辨认时,全都没能认出余伟发。甚至有一位目击者明确说,劫匪不在这排人里面。

辩护律师还提醒陪审团注意余伟发的体貌特征。他发际线很高,呈明显的M型,而且门牙之间有一道很显眼的缝隙。这两个特征都非常容易记住,可所有证人在描述劫匪外貌时,没有一个人提到过这两点。

最后是不在场证据。辩护律师拿出了一份电话记录,显示案发后大约半小时,余伟发家里的固定电话打出过一通外卖电话,通话对象是附近的一家茶餐厅。从铜锣湾百德新街作案后,浑身是血地逃离现场,再回到大角咀的家中,还要爬上六楼唐楼,半个小时根本不够用。

控方则坚持认为,两名受害人均明确指认被告,加上被告本人的认罪供述,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至于物证缺失,是因为被告将所有证物抛入海中,故意销毁证据,不能因此反证其无罪。

双方在法庭上僵持了多日。陪审团退庭商议了很久。

最终,陪审团以多数票裁定,余伟发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判决下来后,余伟发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但上诉庭认为,原审陪审团的裁决有合理依据,驳回了上诉。

这桩案子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社会关注,很快就淹没在了新闻里。余伟发被送入赤柱监狱服刑,从那以后,他几乎每个月都在写申诉信,坚持自己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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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出现在多年以后。一位名叫翁静晶的律师在自己的节目里重提了这起案件,并且透露了一个让所有人意外的信息,死者周台娟,其实是她的八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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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静晶说,余伟发曾经从监狱里写信给她,求她帮忙翻案。她一开始很反感,觉得这个人杀了自己的亲戚,还有脸喊冤。但等她仔细看完案卷材料,又去监狱见了余伟发之后,她的看法变了。

她认为这起案子的证据漏洞太多了,根本达不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没有物证,没有指纹,没有DNA,同伙查无此人,凶器赃物全无踪影,证人辨认存在重大瑕疵,还有不在场证据没有被充分考量。

她甚至找到当年参与办案的人员了解情况,也找过政界人士帮忙,希望能启动案件重审。据说当年梁振英也为此事出过力,但最终还是没能翻案。

时至今日,余伟发仍然在监狱里服刑。他已经从一个二十九岁的年轻人,变成了两鬓斑白的中年人。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始终没有认罪,也没有申请过假释。

而那颗十克拉的黄钻,和那把行凶的折叠刀,至今沉在维多利亚港的海底,没有人知道它们的确切位置。

案件的全部真相,或许只有那天下午电梯里的人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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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横跨二十余年的劫杀案,留给人们的不只是一桩悬而未决的争议,更是关于司法、证据与人性的多重思考。

从识人避险的角度看,周台娟的悲剧始于一次善意的开门。她在封闭的电梯里为陌生人拉开了门,也拉开了危险的闸门。在独居或弱势出行的场景下,对封闭空间保持警惕、不轻易为尾随者开门、不外露贵重财物,这些最朴素的安全原则,往往是规避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从人际边界的角度说,财富外露从来都伴随着风险。一枚十克拉的钻戒,在日常场景中足以成为别有用心者的目标。财不外露不是小气,而是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

而从司法层面看,这起案件最值得深思的,是"疑罪从无"原则在现实中的重量。当证人指认与物证缺失相互矛盾,当认罪供述与不在场证据彼此冲突,司法应当如何取舍?这不仅是法律技术问题,更是对正义标准的考验。

有人说余伟发就是凶手,只是销毁了证据;也有人说他是屈打成招的替罪羊。真相到底如何,或许永远无法百分之百还原。但可以确定的是,任何一桩判决都应当建立在扎实的证据之上,因为它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自由,也关系到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最后回到人性本身。为了一颗钻石,有人可以挥刀相向,夺走一条生命;也有人为了心中的正义,愿意为杀死自己亲戚的"凶手"奔走申诉。善恶从来都不是脸谱化的,真相也往往藏在细节的缝隙里。我们能做的,是保持审慎,保持敬畏,也保持对自身安全的清醒。

权威官方来源:香港高等法院司法判例档案、香港警务处案件公开记录、星岛头条案件报道、南方日报案件追踪报道、中国新闻网案件通稿、翁静晶《危险人物2.0》案件纪实节目、香港司法机构公开庭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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