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凌晨,宜州区县前街,一阵刺耳的摩托车轰鸣声打破了午夜的安宁。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区公安分局民警巡逻发现该车后,立即呼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宜州一大队警力联合处置。
经核查,驾驶人何某与龙某都是未成年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人从德胜镇交替驾驶“鬼火”车辆到宜州城区,所驾车辆私自改装排气管,并拆除消音装置。
罚单落地:1800元,河池首例!
依据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民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两人分别作出处罚。
- 无证驾驶:罚款 300元
- 噪声扰民:罚款 1800元
这是河池公安交管部门首次针对改装机动车噪声扰民开出千元级罚单!
以刚性处罚震慑“炸街”乱象,还群众安宁,护群众平安。
抓“鬼”灭“火”行动持续进行中
8月17日至20日,河池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飙车炸街”专项整治,巡逻严查改装扰民车辆,累计扣留改装“鬼火” 66辆,查处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75起。
高频巡查、露头就打,有力震慑了夜间炸街乱象。
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噪声污染”的认定不再单一依赖分贝数值,而更加注重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只要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轰鸣声对他人休息造成了干扰,即可认定为噪声污染,这也为此次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交警提醒
噪声违法,成本很高
私自改装排气管、拆除消音装置,夜间轰鸣炸街,严重干扰居民休息。按新法规,此类违法行为最高可罚2000元,切勿以身试法!
未成年人骑改装车,风险翻倍
未达法定申领驾驶证年龄,未系统学习交规和应急处置技巧,骑乘非法改装车辆极易引发碰撞、翻车等严重事故。
飙车炸街,害人害己
违法必罚,请广大青少年自觉遵守交规,也请家长加强监护,共同维护安静有序的城市道路环境。
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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