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一名16岁女孩在内江奥特莱斯广场旁遭遇车祸,次日不幸离世。事发之后,女孩随身携带的手机遗失在事故现场。手机里储存的生活照片,成为母亲思念女儿的寄托。苦寻无果,女孩的姐姐和母亲向多个平台求助,希望捡到手机的好心人能够归还,愿意给予酬谢。
29日,其亲属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定位到了手机位置,但“手机已经被刷机,找到也没有意义了”。
“车祸现场当事人手机是否属案件证物?”“捡走不还是否违法”?记者咨询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他指出,本案中,逝者遗落现场的手机权属归其法定继承人所有,属于合法私人财物。若手机内含定位、导航、通信记录等可还原事故经过的数据,可依法认定为交通事故案件关联物证,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提取留存;若仅存生活照片等纪念性内容,虽不属案件核心证据,但仍受法律保护。
马俊哲认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捡拾人拒不归还的行为,已构成侵占遗失物,家属可依法起诉要求返还原物;若因恶意刷机、删除数据造成影像资料灭失,还可主张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 据四川日报微信公众号
16岁女孩车祸离世 母亲希望找到其遗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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