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食品安全问题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冲上热搜。近期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药残牛蛙,甲醛白菜,敌敌畏餐具等新闻不断冲击眼球。
我们就很纳闷,年年3.15,为什么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总是不断?今天我们就着重谈一谈.食品安全路上的绊脚石一违法“保护伞”的问题。
每当问题曝光,公众最愤怒的往往不是违法行为本身,而是另一个更刺眼的问题:为什么这些问题能长期存在?为什么明明有人举报,却迟迟没人处理?为什么一些违法商家在被处罚后,“换个马甲”能继续营业?为什么在监督检查前,有些商家总能“提前知道消息”?
被曝光的问题,看着总是让人可怕。但很多时候,真正可怕的,不只是食品安全问题,而是隐藏在违法背后的“保护伞”。
所谓“保护伞”,并不一定是影视剧里那种惊天动地的大人物。现实中,它可能是一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检查,可能是一句“差不多就行了”,也可能是某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人情和关系,让违法行为长期逃避监管。正因为有这些隐性的纵容,一些本该被查处的问题,长期存在,反复出现,才会越积越大。甚至,积重难返。
食品安全领域“保护伞”,主要指少数监管公职人员、执法人员,通过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包庇纵容。食品制假售假,该查不查、该移不移、降格处理,为不法分子开绿灯,提供庇护,造成监管不到位。为什么很多群众觉得,我们的执法过于软弱,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为什么每次集中整治后,问题依然存在?
清除“保护伞”不能只靠打击个案,靠运动式整治,还远远不够。要坚持破网打伞、制度堵漏、权力约束、社会监督多管齐下,构建长效透明的治理机制 。
一、办案层面:坚持“查食品违法必查保护伞”,同步深挖线索
1. 落实“一案双查”机制
查办重大食品安全行政、刑事案件时,不仅查办生产经营者,同步追查监管责任。
对案件中出现包庇、降格处罚、拖延处置、通风报信等异常情形,直接追查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办案与查伞同步推进 。
2. 强化行政、刑事衔接,行政、纪检衔接
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各部门之间,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制度。
行政执法发现涉嫌职务包庇、渎职线索,不内部消化,及时移交纪检监察。
司法机关办理食品犯罪案件,同步筛查利益输送、权力庇护线索,实现违法犯罪与背后腐败一起查 。
3. 重大案件提级办理、异地办案
对地方干预严重、存在保护伞嫌疑的案件,采取上级督办、跨区域异地办理,破除地方人情、利益网络干扰,防止地方保护干扰,压案不查、大事化小 。
二、问责惩戒:落实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1. 区分责任,精准问责
区分滥用职权,主动充当保护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两种情形。
对有权钱交易、主动包庇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的开展追责问责。
2. 完善失职追查机制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之后,不仅要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回溯核查许可、检查、抽检、案件处置全过程。
还要追查监管岗位责任,杜绝“出事故只罚企业,不追监管”的现象。
3. 清除“利益捆绑”
严禁监管人员与食品经营主体违规交往、入股分红、收受好处。
执行回避制度,亲属从事食品行业的公职人员,要执行任职回避,切断利益牵连。
三、制度堵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减少“保护伞”滋生土壤
1. 监管流程公开透明
食品许可、检查、处罚、抽检结果依法公开,细化行政处罚标准,限制随意降格、选择性执法,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音像留档,执法行为可回溯核查 。
2. 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
打通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纪检监察数据,建立食品安全线索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自动比对案件应移未移、应罚未罚、应禁业未禁业等异常,自动预警监管漏洞,用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干预空间 。
3.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破除为追求地方利益,对本地违规食品企业的纵容。
完善考核机制,把食品安全成效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对包庇纵容本地违法食品企业的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拓宽线索来源:多渠道发现“保护伞”线索
1. 发挥举报投诉体系的作用
完善12315等举报渠道,既接收企业违法线索,也接受对监管人员,徇私包庇的线索举报。
落实举报人保护与奖励制度,防止打击报复,鼓励内部知情人“吹哨”,把保护伞问题暴露出来。
2. 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机关,该移送不移送刑事案件。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发现监管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腐败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3.发挥社会与媒体监督作用
支持媒体客观监督曝光食品安全乱象,对曝光反映出的监管包庇问题,纪检监察及时跟进核查。
五、长效治理:强化队伍建设与社会共治
1. 加强监管队伍廉政教育与专业建设
常态化开展纪律警示教育,防范吃拿卡要、人情执法。
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关键执法岗位定期轮岗,避免长期固定岗位形成利益圈子。
2.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落实惩罚性赔偿、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大幅提高食品经营者违法成本,减少不法分子花重金寻求“保护伞”的利益动机。
3. 社会共治,多方制衡
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构建多方制衡格局,不要把食品安全,完全寄托于少数监管人员,降低“保护伞”的破坏能力。
结语
当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次刺痛公众神经时,人们真正担心的,其实不是某一次曝光,而是那些没有被曝光的问题。
如果违法者背后还有“保护伞”,那受伤的就不仅仅是消费者的身体,更是整个社会对执法者的信任。
所以,清除食品安全背后的“保护伞”,本质上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市场秩序问题、公平问题,也是公众信任的问题。
真正破坏市场公平的,也正是这些“保护伞”。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不能忽视,那就是公众监督。
如今短视频、直播和社交平台的发展,让很多食品安全问题不断么暴露在大众面前。
一些曾经藏在角落里的黑作坊、幽灵厨房,因为网友曝光才被查处。
十几年的甲醛白菜被问题被曝光,都是我们的社会在进步。消费者的关注,其实正在倒逼行业进步。
清除食品安全“保护伞”,治标在于个案破网打伞,治本在于约束监管权力、透明执法、切断利益纽带、多元监督制衡。
只有把查办案件、追责问责、制度约束、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监管腐败,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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