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公园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即时履行,以最小成本、最短时间实现了定纷止争,是基层人民调解便捷高效优势的生动写照。
2026年8月24日,曾某向小公园司法所反映,其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因地面湿滑意外摔伤,导致眉骨破裂。受伤当日,用人单位负责人即陪同曾某前往医院就诊并垫付当次医疗费用,后续复诊及拆线费用亦已报销。伤情稳定后,双方就受伤治疗及康复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及眉骨疤痕修复费用产生争议,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特申请调解。
小公园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分别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事发经过及双方真实诉求。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劳动者解释工伤待遇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合理诉求范围,医疗性修复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必要性证明,若未经认定或无法证明其必要性,通过劳动仲裁乃至诉讼途径主张该项费用,则难以获得支持,引导其理性评估诉求、务实协商;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阐明其在劳动关系中的法定责任与义务,讲明利害关系,若劳动者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乃至起诉等方式主张权益,对于企业来说不仅耗费时间精力,还可能对信用记录、商业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引导其正视劳动者合理诉求、主动化解矛盾。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双方分歧不断缩小,认知渐趋一致,在此基础上,调解员立足案情实际,兼顾双方利益,提出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获得双方一致认可。
2026年8月27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企业一次性向曾某支付补偿款作为本次工伤事件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及后续营养费,款项于协议签订当日通过微信转账即时履行到位,双方就此产生的全部争议即告终结。至此,这起劳动争议纠纷在受理后的三日内即得到圆满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是人民调解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就地化解的生动实践。接下来,小公园司法所将持续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以高质量调解服务助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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