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王香港维权大胜!6家山寨“蜜雪冰城”被一锅端,连名字都不能用了

“蜜雪冰城在香港告自己”——这个说法听起来很离谱,但真相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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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蜜雪冰城起诉6家名称相似的公司,全部胜诉,裁定这6家企业构成仿冒侵权。

被干掉的6家公司是哪些?

蜜雪冰城饮品(香港)有限公司
津蜜雪冰城食品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港式饮品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香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这些公司不是“长得像”,是名字几乎一模一样。更关键的是,它们的唯一董事和唯一股东都是中国内地人士,注册地址与其公司秘书地址相同——典型的“影子公司”特征。

法院怎么判的?

香港高等法院认定:蜜雪冰城自1999年起就以“蜜雪冰城”为核心商标经营,2010年已在内地获准注册,在香港及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也注册了相关商标。6家被告公司使用相似名称,极易让公众误以为它们与蜜雪冰城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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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狠”的是,这6家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既没应诉也没抗辩,法院依法视为其默示承认蜜雪冰城的所有指控。

法院最终判决:永久禁止这6家公司使用含“蜜雪冰城”字样的名称,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给所有出海企业的启示:
商标布局要先行:进入新市场前,提前完成商标注册。蜜雪冰城正是因为有扎实的商标基础,才能在海外维权成功。

警惕“影子公司”:密切监控市场上是否存在名称高度相似的“山寨公司”。

敢于维权:面对侵权果断出手,即便对方不应诉,法院也可作出缺席判决。

“蜜雪冰城告自己”是乌龙,但6家“影子公司”被一锅端,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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