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8月28日,新疆证监局发布针对ST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三项信息披露及合规违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监管部门核查,ST麦趣尔的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披露滞后、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未及时公告三类,具体违规细节如下:
违规类型具体违规事实涉及金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案件2025年9月4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ST麦趣尔子公司新疆西部生态牧业向中铁建设支付工程款2626.56万元,ST麦趣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6年1月14日中铁建设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金额2644.18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该诉讼,也未在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执行金额2644.18万元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方交易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新疆元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300万元的交易实际已于2026年2月10日发生,公司迟至2026年3月7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此前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借款额度不超过1300万元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2022年以来,ST麦趣尔及下属子公司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牛小递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就该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疆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及不同版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多项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ST麦趣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合规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治理规范性,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决定书明确,若公司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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