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宝兴县农业农村局
宝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面向全县再次征集山药、大球盖菇种植奖补遴选对象的意向公告
为持续壮大我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推广高效生态种植模式,鼓励广大种植主体开展山药、大球盖菇种植示范推广,落实特色种植专项奖补扶持政策,规范专项奖补资金申报、遴选、兑现流程,确保财政扶持资金精准直达优质种植经营主体。现面向全县公开开展山药、大球盖菇种植专项奖补资格遴选工作,对审核遴选合格、符合扶持标准的主体,通过验收后,统一给予专项财政奖补,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合规农业种植主体,包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等。
二、种植基地具备的条件
(一)主体资质合规。申报主体为宝兴县辖区内真实存续、正常开展种植生产且经营状态稳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等。基地基础设施配套,能排能灌,产品质量可追溯。田间管理档案和产品销售准出台账记录完备。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完善)土地流转、托管或种植协议。原则上种植年限不少于2年。
(二)种植规模达标。申报主体山药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食用菌以1万袋/亩折算),山药种植采用浅层横向种植技术,种植地块权属清晰、地块固定、台账完善,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开展种植管理,作物长势良好、种植规范,符合本次专项奖补遴选标准,具备良好的示范推广价值和产业带动作用。
(三)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违法违规经营、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材料
1.《宝兴县山药、大球盖菇种植专项奖补遴选申报表》;
2.申报主体身份证明、合作社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资质材料;
3.山药、大球盖菇种植地块证明、种植面积佐证、田间种植实景照片、管护记录等相关材料;
4.评审所需其他补充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种植主体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全县种植主体,在规定申报时限内自愿提交全套申报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完成报名申报工作。
(二)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有申报主体的资质、种植规模、经营情况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查,核查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审议,结合整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奖补主体名单。
(三)社会公示。对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奖补主体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广泛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受理异议举报。
(四)确定奖补主体名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本次山药、大球盖菇种植专项奖补主体名录,待验收后,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统一办理奖补资金兑付手续。
五、奖补方式及标准
(一)山药种植专项奖补
针对主体规范开展标准化山药种植给予专项奖补。对种植地块合规、整地规范、品种优良、科学施肥管护、无违规农药使用、种植长势良好,且连片种植规模达标的种植主体给予奖补,补助不高于300元/亩。
(二)大球盖菇种植专项奖补
针对大球盖菇标准化种植环节给予专项奖补。对严格遵循大球盖菇种植技术规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开展大球盖菇种植,种植管理科学、菌菇长势优良、无病虫害隐患,圆满完成种植任务的主体给予奖补,补助不高于300元/亩。
(三)山药-大球盖菇轮作种植奖补
针对主体开展山药-大球盖菇轮作种植给予专项奖补。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开展山药-大球盖菇轮作种植,种植地块合规、整地规范、品种优良、科学施肥管护、无违规农药使用,圆满完成山药-大球盖菇轮作种植的主体给予奖补,补助不高于500元/亩。
(四)不予奖补情形
存在经营异常、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未达到最低种植规模的;大棚搭建不达标、种植操作不规范、管护不到位的;实地核查及种植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种植年限不足2年;存在虚报面积、伪造材料、重复申领补贴等违规行为的,一律不予纳入奖补范围、不兑现奖补资金,已兑付资金的依规追回。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宝兴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宝兴县山药、大球盖菇种植专项奖补遴选申报表
宝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1377875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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