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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在持续从严规范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养犬等既有问题的基础上,新增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及邛海、泸沽湖等水系保护等规范,明确禁烧沥青塑料皮革、禁违规露天烧烤焚烧落叶等新增生态底线。新《条例》的实施,为城市文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在一增一守间,把“文明凉山”的标尺又往前推了一寸。

文明之基,始于个人小节、成于日常坚守。长期以来,公共场所随意吸烟、遛狗不牵绳、垃圾随意丢弃等不文明行为,看似是琐碎的生活小节,却破坏公共环境、侵扰群众生活、损害城市形象。此次《条例》持续保留约束条款,就是把文明标尺对准群众身边的陋习。文明素养的提升,需要人人从控烟守序、文明养犬、不随意扔垃圾等爱护公共环境、维护生态文明的小事做起,恪守文明准则,以小我之行守文明小节,就能汇聚起向上向善的文明力量。

文明培育,动能在社会,成效靠全民共建。文明建设不是单个部门的“单打独斗”,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新《条例》立足凉山发展新形势、群众生活新需求,要求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同向发力,志愿力量、社会群体主动参与,让文明倡导进街巷、进村居、进家庭,让遵规守纪成为社会共识,让崇德向善成为彝乡新风,以全社会同心共治滋养文明沃土。

文明落地,长效在监管,关键于干群联动。文明建设的持久性离不开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和广大群众广泛监督的双向联动,此次《条例》明确,执法、城管、公安、卫健等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聚焦新增条款以及公共场所控烟、规范养犬管理等内容,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刚性纠治各类不文明行为。同时,畅通举报反馈渠道,鼓励群众主动监督、大胆劝导,形成部门严管、群众监督、人人自律的治理闭环,以双向共治守住文明成果。

城因文明更美,风因践行更淳。立足新规,以小我积微光,以众力聚星河,以共治固长效,必能持续擦亮凉山文明底色,让文明新风遍拂彝乡大地。

(凉山州新闻传媒中心评论员 刘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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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凉山日报

编辑:郭舒曼 何君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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