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针对绿媒“镜周刊”与“镜电视”于去年所刊载的系列报道,声称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养骇客窃取个人资料”及其办公室郑姓助理“要求汇款处理陈情”等不实内容,黄国昌遂向“镜周刊”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求偿5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北地方法院31日就此案作出宣判,认定“镜集团”再次败诉。具体判决结果包括:“镜周刊”及其撰稿记者应连带赔偿黄国昌54万元,另赔偿郑姓助理6万元;同时须移除相关新闻报道,并于“镜周刊”官网刊登判决全文,为期30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针对这一判决,黄国昌回应表示,此类操作模式,先由“镜集团”进行不实爆料,再由绿营媒体侧翼以“一条龙”方式跟进渲染,已多次遭法院判决驳斥。然而他强调,对于此次胜诉,自己心中并无丝毫喜悦,因为不实报道所造成的名誉与实质伤害已然产生,迟来的正义难以弥补既有损失。他进一步呼吁,台湾当前恶劣的政媒环境必须彻底翻转改正,否则无良绿媒将持续嚣张,将日益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