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的科技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中小微型企业。
认定后可享政策
经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1.贷款贴息: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给予每年最高本金500万元,上年末一年期LPR的50%贴息资助。
2.房租补贴:科技型企业入驻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可享受单个企业最多10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租金补助标准为定额1元/平方米/天,不超过实际租金价格;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租金金额的60%,商业用地核定价格最高不超过2元/平方米/天(工业用地、村集体用地减半)。
3.研发费用补助:单家企业研发补助最高700万元。
申报核心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我区,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有对应产品或服务;
3、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职工总数10%,有研发投入和持续创新能力;
4、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上年度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企业申报路径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
本次申报常年受理,按规定时间节点推荐认定。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
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是在浙大控股集团领导下,由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共建,围绕脑机智能产业主体,辐射脑机+生命健康、脑机+智能制造、脑机+新一代信息技术、脑机+新材料等领域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由杭州启真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全面运营。
基地依托浙江大学在脑机智能方面的学科优势,以脑机智能作为核心科技支撑,贯彻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有靶向科技企业孵化、有体系未来产业培育”的服务体系,致力于打造脑机智能领域具备成果显示度、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化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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