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8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将所持有的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2453.43万元转让给后者。

本次交易源于申通地铁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申电通49%股权。标的股权已于7月20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转让底价为2453.43万元,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期间申电通另一股东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经评估,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申电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007万元,对应公司持有的49%股权评估价值为2453.43万元,评估增值率142.44%。该评估值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挂牌结果方面,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共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即持有申电通51%股权的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8月25日,经意向受让方报价,根据联交所产权转让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其为标的股权受让方,交易价格为2453.43万元。

根据合同条款,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736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部分价款;其余产权交易价款1717.43万元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联交所将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接安排上,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双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联交所产权交易凭证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权证变更登记。受让方承诺在获得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并促使申电通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过渡期损益方面,自2026年1月1日起至申电通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为过渡期,申电通在过渡期内产生的全部损益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通地铁表示,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交易规定程序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流程继续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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