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主要违法

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3号

虚列费用

罚款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公司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4号

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

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秉支公司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5号

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

罚款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4

田普(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总经理)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6号

虚列费用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5

薛琴(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7号

虚列费用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6

钟小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凯里支公司经理)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8号

虚列费用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7

孙德福(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巩支公司副经理)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9号

虚列费用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8

杨正兴(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公司业务员)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0号

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9

李晓玲(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秉支公司保险代理人)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1号

将直销业务挂靠在个人代理人名下获取佣金

警告并罚款0.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