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服务目录
工作哪里找
乐业上海第一站
“乐业上海第一站”是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设的官方网站,依托“一网通办”框架,倡导公信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益、免费、专业、权威的公共就业服务,持续打造五大核心功能:信息汇聚的“招聘淘宝”、一站式的“服务枢纽”、一键匹配的“智能管家”、真实可信的“安全堡垒”、供求趋势的“研判中心”,并为广大劳动者提供“随申办”移动端和电脑网页端两种登录方式。
15分钟就业服务圈
本市人社部门强化“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宜业功能建设,依托居民家门口的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社工站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嵌入式设立社区就业服务站点。聚合乐业上海第一站、随申办等数字化平台,以及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各方资源,围绕就业需求排摸、就业岗位筹集、就业供需匹配、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援助帮扶和创业指导服务六大核心功能,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提供岗位推荐、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指导等叠加式就业帮扶,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级。
零工市场
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各类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对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6月,闵行区率先建成全市首家零工市场,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12家零工市场,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等专业化服务。本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建设的12家零工市场,分布于闵行、浦东、宝山、普陀、金山、青浦等6个区,推行“即时快招”模式,提供洽谈、面试、上岗“一站式服务”,并按需配套政策咨询、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综合服务。
创业有帮扶
个人创业“一件事”
个人创业“一件事”专区在“一网通办”PC端、“随申办市民云”移动端上线。创业咨询指导预约、创业培训报名、创业担保贷款需求登记、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创业补贴申领等12项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
专区按照创业前、创业中、创业后三个不同阶段,提供分场景、全链条、集成化集中服务供给。
马兰花创业培训
项目介绍
“马兰花创业培训”以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构建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内容多层次、有效覆盖创业活动各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制度,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质效。
培训对象
“马兰花创业培训”是本市人社部门面向有创业能力提升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劳动者,重点面向本市各类职业院校、高校在校学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创业培训。
培训流程
区创业指导服务部门定期在“海纳百创”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布近期开班计划,有意向参与的人员根据自身所处的创业阶段选择合适的班级,向培训班所在区创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参加创业培训。
区创业指导服务部门负责对申请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进行面试,经面试合格后通知申请人参与创业培训。
培训内容
“马兰花创业培训”从激发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稳定和扩大企业经营等方面为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从而培养劳动者创业创新精神,传授企业开办及经营管理知识,提升创业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通过课程建设,面向不同创业阶段和创业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
“马兰花创业培训”依托“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以及后续陆续开发培训课程,为各类群体和各创业阶段提供相适应的培训指导服务。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可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业意识激发期)”“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准备期)”等培训,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
政策有支持
困惑有解决
在线预约职业指导
有就业困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随申办”APP业务经办中的“个人预约职业指导服务”,自助选择适合的服务场次获取一对一专业指导。选择需要预约指导服务的区,查看可预约的指导时间,提交个人就业困惑问题,即可完成预约,并在预约时间获得职业指导师专业的职业指导服务。
求职能力实训营
“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起源于本市青年就业训练创新服务项目,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群体。
实训营采用小班化、强互动、重实战的训练模式,通过互动式教学、沉浸式体验,让青年在游戏和活动中潜移默化地转变就业观念,达到激发就业意识,提高就业愿望,明确就业目标,制定就业计划,开展就业实践等训练目标。
实训同时与公共就业服务紧密联动,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为学员提供后续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等服务。在实训进入最后阶段时,会引入用人单位宣讲、实训专场招聘会、岗位推介会,有效衔接求职能力实训与就业推荐。
家门口特色专项指导活动
专家指导讲座、职场沙龙、求职能力实训、模拟面试、职业体验,精彩就业服务轻松获得。本市16个区就业促进中心在街道、社区设点为劳动者准备了形式多样的特色专项指导活动,职场赋能,“近距离”充电。
如何获取最新指导活动信息?
登录“乐业上海第一站”,点击首页“特色活动”,查看最新活动信息,自主报名。
向常住地区就业促进中心、街道、社区居委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咨询并登记个人需求,接受推荐。
就业服务专家咨询指导
本市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现有来自各行业的专家作为志愿者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咨询指导、专家讲座、结对帮扶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就业服务活动信息将通过“乐业上海”微信公众平台“服务预告”栏目或乐业上海第一站“特色活动”栏目提前发布。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劳动者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活动信息和预约报名。
住房有保障
打开随申办,通过“我要租房”服务专区,“一键查询"全市房源。
上海青年驿站
“上海青年驿站”是由上海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联合市人才局、市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企业及社会机构共同打造的公益性青年服务平台。其核心定位为“来沪求职筑梦第一站”,旨在为来沪求职、实习的青年提供短期免费住宿及就业支持、社会融入等一站式服务,缓解青年初到上海的求职与发展压力,助力青年在沪扎根发展。进入青年驿站平台,求职青年可根据自身需要,通过驿站地图或驿站列表,了解全市各个青年驿站的具体信息,选定心仪的驿站,上传个人信息、用人单位相关通知、学历证明等材料后,即可开启申请。
权益有保障
劳动关系篇
劳动关系应从何时建立?
应在多长时间内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应如何保管?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试用期应当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如何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务派遣的含义是什么?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必备条款?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薪酬福利篇
工资的支付形式是什么?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全日制工作工资支付的周期如何规定?
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直接发放的,应提前支付。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代扣职工工资?
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
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标准工时制的含义是什么?
标准工作制是指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工时。
企业根据所在地的供电、供水和交通等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计算加班、病假、事假时,日或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病(事)假日(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为:
日工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8小时)
年休假的享受条件是什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年休假如何享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年休假享受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的享受期限如何确定?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休假期限具体为: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社会保险篇
试用期内,单位是否需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故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线上办理(目前仅限本市和外省市户籍人员),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立即办理”进行申报,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在首页“主题服务”-“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板块,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线下办理,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如何查询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随申办”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以及就近社保分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线下自助服务终端、“社银直联”项目相关银行服务网点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职工维权篇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多久?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上述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对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是否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就业机会多,职业有成长,技能有提升。
服务有温度,权益有保障,生活很便利。
“就”在上海,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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