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落实危化、工贸领域“反三违专项行动年”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让标准操作成为安全生产工作习惯”,坚持“以案为鉴、以惩促安、以奖促管”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现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将正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以作镜鉴,推动专项行动在中卫工业园区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正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6年7月19日,宁夏中盛新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林某某巡检发现新炭吹送罐排水法兰渗漏,存在安全隐患。林某某立即上报公司,经公司核查整改,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依据《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办法》给予林某某100元安全绩效奖励。

案例二:2026年6月8日,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某在一楼巡检发现WY109炉台干泵吸尘口常开,过滤罐滤袋损坏,炉台干泵长时间吸入空气容易导致管道闪爆。刘某立即报告领导,经公司紧急停机加固干泵吸尘口,更换滤袋,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和奖惩办法,对刘某予以通报表扬并发放奖励200元。

案例三:2026年6月24日,宁夏同辉气体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巡检发现精馏精料泵A泵壳体漏油,立即报告当班班长、生技部和安全部。经公司核实整改,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和奖惩办法,对刘某予以通报表扬并发放奖励30元。

案例四:2026年7月23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朱某某在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6号空冷岛区域作业时发现上方作业单位陕西远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6号空冷第一列第七、第八风室进行密封板焊接和6号空冷与5号空冷交接处平台密封板焊接,存在交叉作业,且未设置相关防护措施和监护人等。朱某某立即上报公司,依据公司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再教育,给予朱某某100元安全绩效奖励。

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6年7月6日,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进厂承包商人员检查时发现范某佩戴定位卡未充电,无法正常使用。依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处罚承包商责任人100元,同时将违规情况在全厂通报。

案例二2026年7月12日,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宁夏神聚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进行煤渣场拆除作业,吊车起吊重物从工作人员头顶经过,未严格执行吊装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规定。依据公司内部隐患举报和奖惩办法对作业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同时给予500元考核处罚。

案例2026年8月10日,中卫市诺信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操作工岳某在公司木托盘禁烟区域吸烟,依据公司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当场对岳某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岳某绩效考核处罚50元。

案例四:2026年8月7日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晚上值班人员李某夜间定位卡无行动轨迹。经查,自7月24日后至8月7日凌晨该人员定位卡均处于静默状态,安全部对其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对该人员进行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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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卫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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