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30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1062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910.6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765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24327.6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72%,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9.8%,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67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713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3.4%,按规模计划实施率41.7%。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76个;
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1)规范预售条件。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具体条件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商品住房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购房资金并承担违约责任。;(3)优化存量项目预售管理。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2、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减少商品住房交付纠纷,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3、加强政策措施协同。各地要同步完善商品住房项目土地供应、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优化项目开发建设、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加强政策协调和衔接,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政策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6/art_45644612a7064289bdc0d5b1427a25d8.html
2、金融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贷款要求要点。(1)贷款人应核实城市更新项目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不得用于净地供应前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环节,不得用于按照规定应由财政资金支出保障的事项;(2)贷款人应综合考虑项目实际融资需求及可用于还本付息的现金流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对于贷款金额较大的项目,原则上应通过银团贷款方式提供融资支持,严防过度授信;(3)贷款人应根据项目建设运营周期、还款来源、资金成本等实际情况,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4)贷款人在评估城市更新项目还款来源时,应确保项目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切实可行,现金流足额覆盖贷款本息,不得因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项目库等放松贷款审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政府隐性增信措施。
2、风险管理要点。贷款人应定期对借款人履约情况及公司治理、信用状况、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分析,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和保证人的担保能力进行动态监测和重估,有效监控并及时预警贷款风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债权安全。
政策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70033&itemId=928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贷款人应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金额、资本金投入、自有资金、其他融资等,并参考当地同类项目建筑
造价水平,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满足项目融资需求。
2、贷款期限。贷款人应综合评估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周期、销售周期和风险水平等,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预售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现售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7年。
3、贷款利率。商品住房开发贷款利率应遵循利率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贷款人应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4、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商品住房项目。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和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贷款不得跨项目使用,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项目分红、其他投资等。
5、担保方式。贷款人应严格落实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的抵押担保措施,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设立抵押时,应确保抵押物权属清晰,经查询已办理预告登记或网签的房屋及其土地不得作为抵押物。可根据需要追加股东担保、股权质押或其他增信措施。
6、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不得变相套取项目贷款资金,不得违规将项目贷款资金、项目收入资金划拨至房企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借款人及其股东不得抽回项目资本金,设立抵押时不得将已售房屋及其土地纳入抵押范围。
政策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70034&itemId=928&generaltype=0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贷款比例。贷款人应当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借款人收入和债务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例上限和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例上限,其中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60%以下(含60%)。
2、贷款期限。贷款人应当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年。
政策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70034&itemId=928&generaltype=0
5、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8日,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重点内容如下:
1、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1)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2)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3)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ABS);(4)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高质量发展;(5)持续推进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2、稳妥防范化解房地产相关风险。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稳妥有序开展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市监管,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做好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市与有关投资者保护工作。对于债券违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注册地城市政府,督促企业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多方筹措资金,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动违约债券处置出清。研究完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处置工具箱,丰富多元化的房地产债券风险处置机制。
政策链接:
https://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655027/content.shtml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信托公司开展与房地产业相关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当遵循合理分散原则,建立健全房地产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外,房地产信托业务应当满足以下集中度比例限制:
(一)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不得高于本机构信托业务实收规模的5%。
(二)投资于单一房地产企业(集团)的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不得高于本机构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的20%。
(三)通过非标准化资产形式投资的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不得高于本机构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的50%。
信托公司还应当对本机构信托资金投资于单一房地产项目、单一地域等审慎设置投资比例上限。
政策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70029&itemId=928&generaltype=0
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商业地产贷款含义。商业地产贷款是指用于商业地产的建设、购买和运营,以其销售、出租、经营等产生的现金流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2、商业地产开发申请贷款条件。(1)取得合法、完整、真实、有效的立项或备案文件,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等相关政策要求;(2)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当地对“四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须与“四证”齐全具有同等效力;(3)符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相关规定,项目资本金实缴到位;(4)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功能定位;(5)预期还款来源稳定、可靠;(6)改建项目应当符合当地城市政府所要求的必要条件和程序。
3、商业地产开发申请贷款期限。贷款用于商业地产开发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
政策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69745&itemId=928&generaltype=0
8、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8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对《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续期3年,有效期延续至2029年8月9日。本办法有关规定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链接:
https://www.sz.gov.cn/zfgb/2026/gb1424/content/post_12954946.html
9、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宝安区城市化转地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有效期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6年8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宝安区城市化转地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有效期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现将《宝安区城市化转地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深宝规〔2014〕1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8月30日。
政策链接:
https://www.baoan.gov.cn/xxgk/fgk/gfxwj/qrmzfgfxwj/content/post_12958760.html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6年第35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1项,意愿公示1项,计划(修改)公告2项,计划延期公告11项,规划(修改)公示2项,土地整备类公示2项,旧屋村公示1项,法定图则调整12项,集体资产交易2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1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63031.9m²
规划容积率:7.6
贡献率:43.3%
拟更新方向:R2+C1、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金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及投资创办实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完善,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深圳成功地投资开发了南苑新村、国都花都、苏豪名厦、金晖大厦等多个房地产项目,已成为具有房地产综合开发能力的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式企业。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
坪山区坪山街道飞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四期项目意愿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约160000m²
拟更新方向:R2、C1+R2
申报主体:项目原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鸿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于2015年12月确认该公司为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根据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100%控股。现拟对项目二、三、四期(拆除用地面积约16万㎡)申报主体进行变更。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经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六和股份合作公司及深圳市坪山田心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同意变更该项目二、三、四期申报主体为深圳梁筑置业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开展后续相关申报工作。根据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1年3月重新登记后正式开业。实行广州、北京双总部管理,在上海、武汉、杭州、福州设有异地部门。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成立信托规模9414.21亿元。主要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包括:资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等信托业务,以及财务顾问、咨询、代保管、同业拆借等业务。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3
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修改)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09502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15%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更新单元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旭晋恒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秋实控股成员。
深圳市秋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创业投资与企业管理咨询的控股公司。公司核心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并提供品牌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及商务咨询服务。在商业模式上,公司通过集团化架构整合多元化资源,支持投资企业的协同发展。市场定位方面,公司以商务服务业为基础构建投资网络,体现了其在资本运作领域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初步布局规模。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4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修改)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86224.6m²
规划容积率:7.1
拟贡献率:42.7%
拟更新方向:R2+C1、C1、C1+R2
实施主体:深圳市水榭花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关联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推动国有银行和企业改革发展而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本公司引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AG、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四家战略投资者。2013年12月12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5
宝安区新安街道五区市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8983m²
规划容积率:8.4
拟贡献率:43.8%
拟更新方向: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深圳海雅(集团)有限公司。
海雅集团是一家集大型商业地产,城市综合体开发与经营,精品连锁商业,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休闲康养小镇规划与建设,互联网与新经济产业园,金融与证券投资,酒店与物业管理等多元化发展于一体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6
宝安区松岗街道平岗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83138m²
规划容积率:4.7
拟贡献率:28.6%
拟更新方向:M1、M0
申报主体:深圳市东方水围股份合作公司。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7
宝安区燕罗街道喜高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4737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20%
拟更新方向:M1
申报主体:喜高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喜高集团(HAYCO)是全球最大生产塑胶家庭清洁制品公司之一,源于澳大利亚,总部设于香港,厂区分布于广东深圳、多米尼加共和国,现有员工6000多人。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8
龙岗区横岗街道康贤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7157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52%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该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就该项目公开招引村企合作方,因投标人数不足导致流标。根据招标信息显示,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牛始埔分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与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
恒裕集团始建于1987年,历经三十余载的稳健发展与沉淀,集团成长为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业务,涵盖金融、矿山、酒店、贸易、商业、物管等领域,资产超过1000亿的现代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9
龙岗区横岗街道麻地、大和、牛始埔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61426m²
贡献率:不少于40%
拟更新方向:R2、M1、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京集团)成立于2007年,创立伊始即明确了立足深圳、辐射珠三角的核心战略规划。先后开发了超甲级写字楼“汉京国际”、城市精品复式公寓“汉京山”、“汉京确悦”等多个特色项目,并在前海等核心区域储备了近900万平米的土地资源,形成了住宅、商业、产业三大产品体系,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0
龙岗区吉华街道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24395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44.7%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是万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公司业务聚焦全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三大经济圈及中西部重点城市。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1
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88390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45.6%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该项目合作意向方为深圳市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企业为深圳铂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2
龙岗区宝龙街道富利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8217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50%
拟更新方向: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实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大股东为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为主,实行多元化经营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投资版图已拓展到广州、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西安、成都等地,发展到拥有30多家全资、控股二级公司,总资产超过100亿元的企业。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3
龙岗区宝龙街道大广农贸市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4168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30.4%
拟更新方向: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禹嘉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元畅实业(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和汉群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0%、30%。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4
龙岗区宝龙街道德庆阳和浪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348335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35%
拟更新方向:R2、M1
申报主体: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显示,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顺宏房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卓弘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5
龙岗区龙岗街道格水、教师新村、国际商场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71757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53%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股份合作公司。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6
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老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01939.1m²
拟规划容积率:7
拟贡献率:45.6%
拟更新方向:R2、R2+C1、M1
申报主体:深圳市中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鼎新领航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圳鼎新领航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深圳宏美星元成员,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地块划分图
17
龙华区大浪街道赖屋山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89463.2m²
规划容积率:9.4
拟贡献率:47.5%
拟更新方向:C1+R2、R2
实施主体:深圳市鸿荣源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鸿荣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鸿荣源集团创立于1991年,历经近30年稳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地产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商业运营、产业发展、金融科技四大板块为核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领域,鸿荣源多年来深耕深莞区域,累计综合开发建筑面积逾千万㎡,打造了前海鸿荣源中心、壹方中心、壹成中心、香蜜湖熙园、公园大地等多个极具市场影响力的标杆项目。以大城运营、产城融合的战略,布局多个中心项目,在大型连片改造、产业升级改造及TOD综合体开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地块划分图
2、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1
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上石家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权利人核实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213200m²
权利人核实结果汇总表(部分)
2
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将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权利人核实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139600m²
权利人核实结果汇总表(部分)
3、旧屋村范围公示一览表
1
龙岗区龙城街道地铁14号线爱联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拟拆除重建面积:17783m²
旧屋村面积:12297.11
旧屋村范围示意图
4、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1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10-04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审批通过[安托山地区]法定图10-04地块实施深化方案。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
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心地区]法定图则、[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布心片区]03-03-03、03-36、06-01地块、01-02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布心地区]法定图则03-03-03、03-36、06-01地块及[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布心片区]01-02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展示。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布心地区]法定图则03-03-03地块,在备注增加“预留东侧连接东晓公园、西侧连接红岗公园生态廊桥建设条件”,其他不变。将[布心地区]法定图则03-36地块,在备注增加“预留空中连廊建设条件”,其他不变。将[布心地区]法定图则06-01地块、[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布心片区]01-02地块,在备注增加“预留生态廊桥建设条件”,其他不变。
3
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地区]法定图则03-24等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罗湖[水贝地区]法定图则03-24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水贝万山综合楼城市更新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二、项目概况
水贝万山综合楼城市更新项目位于罗湖区翠竹街道,2024年2月21日列入《2024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
根据法图调整公示内容显示,项目拟更新单元范围面积4461.6㎡,拟拆除范围面积4461.6㎡,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123.1㎡。项目拟开发建设用地规划功能为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为8.0,拟规划容积为24890㎡,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3590㎡(含母婴室50㎡、商业文化设施1195㎡),地下商业300㎡,公共配套设施1000㎡。
三、申报主体情况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水贝万山珠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贝万山珠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商业地产项目——水贝万山珠宝商业中心是深圳市政府和深圳市罗湖区区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总投资数十亿元,按照国际化产业园最新标准规划设计,是集珠宝展示、批发、国际交易为一体的大型珠宝产业园。
4
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10-05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坪山[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10-05地块规划调整(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天健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予以公开展示。
二、项目概况
沙田社区天健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于2024年10月列入《深圳市2024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为2026年续建项目。项目于2025年6月发布《实施方案》公告,项目实施范围面积33333.3㎡,留用土地面积为11339.9㎡。
项目于2025年5月发布规划草案公示,项目留用地拟选址于[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10-05地块。根据此次法图调整内容显示,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1339.9㎡,规划容积42198㎡,配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20㎡。
5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05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光明区[公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05地块规划调整(马田街道南庄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26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二、项目概况
南庄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2024年列入《深圳市2024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为2026年续建项目。项目整备实施范围约11.48公顷。
2026年4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公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05地块规划调整(南庄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的公示。现发布法图调整公告。
根据法图调整内容显示,项目实施范围114814.58㎡,留用土地拟选址于光明[公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05-2地块,用地面积19382.2㎡,规划容积94441㎡,配建社区级配套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
合一有幸为该项目大业主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6
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01和04-02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宝安[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01和04-02地块实施深化方案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7
宝安区燕罗街道[松岗燕罗地区]法定图则11-04-02等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宝安[松岗燕罗地区]法定图则11-04-02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燕罗街道喜高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二、项目概况
喜高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2023年列入《2023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于2025年8月29日、2026年8月24日分别发布计划延期公告。项目申报主体为喜高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三、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结合片区发展需求及更新单元规划实施需要,拟对11-04-02地块的用地布局及功能进行统筹优化。调整后,01-01地块为普通工业用地,01-02地块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同步优化落实罗瑞路线位。
更新单元面积24767.6㎡,拆除用地范围24736.5㎡,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9789.1㎡。开发建设用地规划功能为工业,规划容积96088㎡,其中:工业厂房(含配套宿舍、商业)95668㎡,社区级配套设施42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650㎡。
8
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24-25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21年)》《法定图则制定及局部修改操作规程(修订)》《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审批通过[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24-25地块实施深化事项,将24-25地块分为24-25-01和24-25-02地块,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9
宝安区新桥街道[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1-28、02-04、02-05、02-07、02-08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宝安[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1-28、02-04、02-05、02-07、02-08地块实施深化方案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10
宝安区石岩街道[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4-01、04-05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宝安[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4-01、04-05地块实施深化方案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11
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7-09-01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宝安[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7-09-01地块实施深化方案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12
罗湖区黄贝街道[新秀罗芳地区]法定图则15-10-3等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罗湖[新秀罗芳地区]法定图则15-10-3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二、项目概况
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位于罗湖区黄贝街道,于2017年6月列入《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一批计划》;于20218年12月、2019年4月、2022年7月进行三次计划重新公告;于2021年4月、2025年8月、2026年7月进行三次计划修改公告。2026年7月调整后,项目拆除范围129266㎡,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罗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据悉,该项目拟由京基主导开发。
三、规划调整情况
根据法图规划调整公示内容显示,项目拟更新单元范围面积129374.9㎡,拟拆除范围面积129265.6㎡,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8187.1㎡。开发建设用地规划功能拟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拟规划容积559828㎡,其中住宅402377㎡,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43626㎡,公共配套设施13825㎡。
5、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1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B包)18-02、21-04、21-05留用地交易公告
2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无土地成交信息。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有3宗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7处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本周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
备注:统计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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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政策智库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为政府提供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政策课题咨询以及产业发展规划顾问服务、为国央企及村集体等市场主体提供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实施服务(投资可研与开发策划顾问、项目全流程开发管理及融资并购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城市更新项目融资贷款可研与贷后监管服务、为工改工产业园区项目方提供策划招商运营等全过程专业服务。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等地区公司,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本土十个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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