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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畅通道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6年9月7日起,在大理州辖区高速公路启用以下1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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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8月31日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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