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情况汇报、研究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将带来哪些影响?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还未公开,不过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看,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税收法制保障。作为税收征管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对于规范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以及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均具有深远意义,是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石。
有助于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会议指出,要依法组织税收征管,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着力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不断促进税负公平、完善财税治理。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有哪些变化值得关注?
在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施正文认为,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本次修订要求统一税收执法标准,包括制定全国统一的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核定征收的条件和程序等,消除地区间执法差异,防止“税收洼地”等不公平竞争现象。通过规范、统一、公正的执法,既避免国家税源流失,又促进生产要素高效配置,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稳定、权威的法律保障,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强化平台监管
在适应新型经济形态方面,施正文认为,此次修订适应了数字经济发展,强化平台监管。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已逾20年,难以适应以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型经济形态。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本次修订针对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制度建构,赋予数字平台更多税收征管协助义务,包括第三方信息报送、税款缴纳申报等。此举既有利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也能减轻平台经营者的纳税遵从负担,营造线上线下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同时,针对此前因征管制度不足导致的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等偷逃税问题,建立了相应的新制度安排。
此外,施正文指出,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此次修订有助于推进税收共治,夯实征管基础。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征管不能仅依靠税务机关单打独斗,更需要全社会协同配合。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本次修订明确要求数字平台、金融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向税务机关提供、共享相关涉税信息,使税务机关能够全面、实时获取涉税信息,夯实税收征管的信息基础。同时,修订对税务机关数字化建设、“以数治税”及智慧税务建设作出相应规定,有效提升税务机关征管能力。
规范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在规范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施正文指出,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本次修订在强化税务机关必要执法权的同时,注重对其权力的规范与限制。一方面,针对自然人纳税人增设必要的监管措施,授权税务机关通过检查方式获取涉税信息,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税制向直接税转型、提升直接税比重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求执法措施须经较高级别税务机关批准,遵守法定期限,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此外,对滞纳金负担予以适当减轻,并在法律责任中新增无过错“漏税”等情形,完善处罚的减免、减轻及免除措施,降低纳税人的法律风险。
施正文同时指出,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修订强化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废除了行政复议前的缴税前置程序,纳税人不服征税决定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无需先行缴纳税款,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救济权利。同时,通过完善执法程序中的告知义务、规范滞纳金、优化处罚措施等,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衔接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施正文认为,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本次修订注重与行政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衔接协调,增强法治统一性。同时,将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的成熟措施法律化,包括简化税务登记程序、推进纳税人识别制度改革、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等,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此外,强化税收风险管理,运用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精准识别纳税人风险并推送提醒,提升税务检查和纳税服务的精准性,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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