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初夏

那年我二十二岁,刚从师范大学毕业,分配到县城中学教书。沈默三十岁,在县文化馆做摄影工作,是我们学校请来拍毕业照的摄影师。

我记得那天阳光很好,他端着相机站在操场上,逆光里看不清面容,只看见一个瘦高的轮廓。后来他放下相机,我才看清他的脸——不算英俊,但眉目干净,有一种让人安心的沉稳。

“同学们看这里,三、二、一——”他的声音低沉温和。

我在旁边帮着维持秩序,他忽然转头对我说:“麻烦你站到那边去,光线会好一些。”

那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后来他常来学校拍照,渐渐熟络起来。有一次他给我看他拍的风景照片,天水的麦积山、仙人崖,还有伏羲庙前的古柏。他说他最喜欢拍黄昏时的光影,“那种暖色调,像时光凝固了一样。”

我们开始约会。他总是很细心,过马路时会让我走内侧,吃饭时会记得我不吃香菜,下雨天会多带一把伞。这些细节像春天的雨丝,细细密密地落下来,不知不觉就浸润了整颗心。

父母知道后,母亲有些犹豫:“他比你大八岁呢。”父亲倒是开明:“年龄大点懂得疼人,关键是品性好。”

订婚那天,沈默的父母从老家赶来。他母亲拉着我的手,眼眶有些红:“默默这孩子性子闷,要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多担待。”我笑着点头,心里却想,他哪里闷了,他对我说的话,比对他爸妈加起来都多。

婚礼定在第二年春天。新房是文化馆分的宿舍,不大,两室一厅,但被他布置得很温馨。墙上挂着他拍的照片,茶几上摆着我喜欢的花,连窗帘都是按我的喜好选的淡蓝色。

婚期将近的时候,母亲私下问过我:“怕不怕?”我摇摇头说:“有什么好怕的。”母亲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叹了口气,说:“女孩子家,总要经历这一关的。”

其实我知道母亲说的是什么。大学室友结婚时跟我抱怨过,说第一次很疼。我心里也有些忐忑,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的期待。

婚礼那天,我穿着红色的嫁衣,被他从娘家接出来。鞭炮声震耳欲聋,他握着我的手,掌心温热而干燥。上了车,他轻声说:“累不累?靠着我休息会儿。”

晚上送走宾客,房间里终于安静下来。我坐在床边,心跳得厉害。他倒了杯温水递给我,然后在我身边坐下。

“怕不怕?”他问。

他的眼睛很亮,里面有关切,有温柔,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情绪。我看着他,忽然就不紧张了。

“不怕。”我说。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容很轻很浅,像是春天的风拂过湖面。他俯下身,在我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

那个吻很轻,轻得像一片羽毛落在皮肤上。但又很重,重得让我觉得整个世界的喧嚣都在那一刻安静下来。他的嘴唇有些干涩,带着微微的温度,停留的时间不过两三秒,却像一个承诺,郑重而温柔。

然后他直起身,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我会好好待你的。”

那一夜,他确实很温柔。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仿佛我是易碎的瓷器。疼痛在所难免,但他一直在我耳边说着话,分散我的注意力。事后他帮我擦汗,倒热水,搂着我轻轻拍着我的背,像哄小孩一样。

“睡吧。”他说。

我窝在他怀里,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香味,忽然觉得很安心。窗外的月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柔和的光影。我想起他拍的那些黄昏照片,想起他说过的“时光凝固”,觉得此刻就是最好的时光。

婚后日子平淡而甜蜜。他每天早上比我早起,做好早餐才叫我。晚上我备课,他就在旁边修照片,偶尔抬头对视一眼,相视一笑。周末我们去逛公园,或者去乡下采风。他教我摄影,我教他用电脑处理图片。

半年后我怀孕了。他知道的那天,高兴得像个孩子,抱着我在原地转了好几圈。然后突然想起什么,赶紧把我放下来,紧张地问:“有没有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

孕吐反应很严重,吃什么吐什么。他急得团团转,到处打听偏方,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饭。三个月后反应减轻了,他又开始担心营养不够,逼着我喝各种汤。

女儿出生那天,他在产房外守了一夜。等我被推出来的时候,看见他眼圈通红,握着我的手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护士把孩子抱给他,他笨手笨脚地接着,整个人僵在那里不敢动,逗得护士直笑。

女儿取名沈念,小名念念。她长得像他多一些,眉眼秀气,性子却像我,活泼爱笑。沈默宠她宠得不得了,下班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抱她,给她讲故事,陪她搭积木。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平淡而真实。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只有柴米油盐里的相濡以沫。他会在我生日时偷偷准备惊喜,我会在他加班时送去热饭。吵架也有,但从来不会超过一天,总是他先低头,或者我先服软。

有时候我会想,什么是幸福?大概就是这样的吧——清晨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他,晚上睡前最后一个看到的也是他。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看着女儿长大。

转眼间,我们已经结婚十年了。念念九岁,上小学三年级。那天整理旧物,翻出当年的结婚照。照片上的两个人还很年轻,穿着大红嫁衣的我笑得羞涩,他穿着西装,眼神温柔。

“妈妈,你和爸爸以前好年轻啊。”念念凑过来看。

“现在就不年轻了吗?”我捏捏她的脸。

“现在也年轻,但是不一样了。”念念歪着头想了想,“现在的你们更像一家人。”

童言无忌,却说得我心里一动。是啊,十年的婚姻,把我们从一个“我”和一个“你”,变成了一个“我们”。那些共同经历的日日夜夜,那些一起度过的喜怒哀乐,把两个独立的个体融合成了一个整体。

晚上沈默回来,我把照片拿给他看。他看了很久,然后抬头看着我,眼神和十年前一样温柔。

“时间过得真快。”他说。

“是啊。”我靠在他肩上,“不过我觉得现在更好。”

“为什么?”

“因为现在更确定。”我想了想说,“十年前的我们,虽然相爱,但还不知道未来会怎样。现在知道了,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会在一起。”

他没有说话,只是收紧了手臂,在我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和十年前一样的动作,一样的位置,一样的温度。

窗外又是初夏,栀子花的香气随风飘进来。我闭上眼睛,想起那个阳光很好的午后,想起那个端着相机的瘦高身影,想起那句“麻烦你站到那边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固然美好。但更好的,是初见之后,还能携手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还能在十年后的某个夜晚,得到一个同样温柔的吻。

“沈默。”我叫他的名字。

“嗯?”

“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当初问我怕不怕,谢谢你在那之后的所有温柔。”

他笑了,笑声很轻,像风吹过竹林。

“傻瓜。”他说,“是我该谢谢你,谢谢你当时说不怕。”

是啊,不怕。因为是你,所以不怕。

因为是你,所以愿意把余生交给你,愿意和你一起面对所有未知的风雨。

因为是你,所以即使再给我一百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在那个初夏的夜晚,看着你的眼睛,说出那句话——

“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