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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阜市监处罚〔2026〕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徽华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保健食品、未遵守生产及检验相关管理制度被处罚。同时,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公开全市监处罚〔2026〕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全椒县和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通报批评及罚款处罚。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全市监处罚〔2026〕127号 当事人名称全椒县和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8月25日 处罚种类通报批评、罚款 处罚内容1、通报批评;2、罚款壹万伍仟元 处罚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2026年6月,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对安徽华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涉案产品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扣押,经多轮调查固定违法证据,最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安徽华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臣乐仕牌维生素A维生素D粉保健食品,生产批号为20241012,备案号为食健备G202434000303,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A(以视黄醇计),标准指标要求为240-540μg,检验结果为1.62×10³μ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此外,该公司该批次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为事后补做,与实际生产时间不符,未按规定遵守出厂检验制度,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实际生产数量,仅能认定涉案产品共48盒,货值金额156.96元,其中已销售12盒,违法所得39.2元,剩余36盒被执法机关扣押。
调查过程
2026年6月9日,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日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安徽华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对现场留存的36盒涉案产品依法实施扣押。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次调取了该公司该批次产品的原料购进记录、原料销毁记录、原料留样记录、批生产记录、税务开票信息、1688平台销售交易记录等材料,确认该批生产记录创建于2026年6月10日,与标注的实际生产时间2024年10月不符,属于事后补录,且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该批次产品的实际生产总量,仅通过模拟试验证实存在一次生产48盒的可能性,最终以已扣押及已销售的合计48盒认定为涉案数量。案件调查期间,执法机关通过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核对生产资质与检验记录,固定了当事人未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多项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2026年8月13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安徽华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未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生产标签与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健食品,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此前未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不属于拒不改正情形,也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因此对其适用第一阶次处罚。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四万六千元;3、没收违法所得三十九元二角。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眼查数据显示,全椒县和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孙道俊,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集中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孙道俊90%45万元人民币2017年11月8日刘能翠10%5万元人民币2010年2月4日
点评分析
本次两起行政处罚暴露出涉事企业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安徽华诚健康产业未落实保健食品生产及出厂检验制度,生产不合格产品,直接触碰食安红线;全椒县和顺交通发展作为微型道路运输企业,合规意识薄弱违反特殊标志管理相关规定。两类违规行为不仅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还损害企业自身市场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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