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滋生蔓延,不少背后都存在保护伞、关系网的庇护。常态化扫黑除恶,不只是打击黑恶团伙本身,更要深挖彻查背后的利益勾连,做到打伞破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
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往往离不开部分人员的包庇纵容。一些黑恶团伙盘踞在地方,插手工程项目、垄断行业经营、欺压普通群众,能够长期横行,根源就在于背后存在“保护伞”。有的公职人员收受贿赂,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有的碍于人情关系,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的利用职权干预办案,帮助黑恶分子逃避惩处。
保护伞的存在,会带来十分恶劣的社会危害。一方面,会让黑恶势力更加肆无忌惮,肆意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当地营商环境与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会消解法律法规的威严,损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只打掉黑恶团伙,没有清除背后的保护伞,黑恶势力就有可能死灰复燃,整治效果难以长久巩固。
所以常态化扫黑除恶,坚持“打伞破网”是关键一环。打击黑恶犯罪,要同步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既查涉黑涉恶案件,也查背后的权力寻租、利益勾兑,做到除恶务尽。
在实际整治工作当中,打伞破网主要聚焦几个重点方向。
第一,紧盯重点领域线索。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市场经营、基层治理等黑恶高发领域,深挖线索。对于群众举报的欺压百姓、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问题,顺藤摸瓜,核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情况。
第二,坚持一案双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不仅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步倒查相关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区分违纪、违法、犯罪不同情形,对包庇纵容、徇私枉法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杜绝处置宽松化的现象。
第三,破除人情圈层干扰。针对部分地方熟人社会带来的办案阻力,运用提级办理、交叉办案等方式,减少人情关系对案件办理的干扰,保证办案客观公正,防止出现降格处置、从轻放过的问题。
第四,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群众是发现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最直接的力量。各地不断完善举报受理机制,保护举报人信息,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以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及时处置,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形成强大震慑。
同时也要认清现实,打伞破网并不是简单查处个别干部。有的保护伞并非直接收受贿赂,而是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对黑恶问题漠视放任。这类作风问题同样需要纠治。对于履职不力、监管缺位,放任黑恶势力滋生的人员,也要严肃追责问责。
社会上也存在一些认知误区。
误区一:扫黑除恶就是抓捕黑恶分子,保护伞只是次要问题。
黑恶分子和保护伞是共生关系,只打掉黑恶团伙,不清除保护伞,隐患依旧存在,很难实现标本兼治。
误区二:保护伞都是主动收钱办事,没有受贿就不算保护伞。
除了收受贿赂的直接包庇,玩忽职守、徇私偏袒、不作为乱作为,纵容黑恶势力发展,同样属于需要整治的范畴。
误区三:扫黑除恶是阶段性行动,打完就可以松懈。
扫黑除恶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黑恶势力会变换形式隐蔽发展,打伞破网也要常抓不懈,持续防范问题反弹。
误区四:保护伞只存在于基层,上级不会出现问题。
打伞破网坚持无禁区,不管层级高低,只要存在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行为,一律严肃核查处理。
扫黑除恶,既要打掉看得见的黑恶团伙,更要清除看不见的保护伞、关系网。只有斩断利益链条,破除人情庇护,才能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老百姓安稳的生产生活环境。
免责声明:本文为法治科普,相关案件处置以纪检监察、公安部门官方通报为准,仅供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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