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整治“毒驾”违法行为,压紧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范涉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8月31日,日月湖派出所联合交警大队组织辖区货运、客运企业负责人,集中开展防“毒驾”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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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及概念定义,明晰毒驾范畴。活动现场,日月湖派出所辖区民警赵文思向企业负责人及全体驾驶员详细普及毒驾法律定义。明确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服用管制麻精药品后驾车,以及戒毒未康复人员驾车上路,均属于法定毒驾违法行为,让从业人员清晰掌握毒驾界定标准,杜绝认知盲区。

二、剖析安全隐患,认清毒驾危害。派出所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剖析毒驾严重安全危害。毒品会严重干扰中枢神经系统,造成驾驶员反应迟钝、判断失常、产生幻觉、情绪失控,无法正常操控车辆。相比酒驾,毒驾突发性、危险性、危害性更大,极易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宣讲法律法规,严明法律后果。赵文思同志重点宣讲毒驾严厉法律后果。毒驾一经查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罚款并注销驾驶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若因毒驾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企业健全驾驶员日常排查、岗前检查、动态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涉毒人员上岗出车。

四、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通过此次联合宣传,有效提升了货运、客运从业人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