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第四湾海滩,不通大路,步行进山需要40分钟。一位户外博主带着孩子在这片海滩捡拾垃圾时,意外发现了一堆烂在海边的工业废弃物。锈蚀的水上自行车、碎裂的泡沫板、腐朽的铁架子,绝大部分已经碎成了渣。这些垃圾,来自两年前优酷在此取景拍摄的户外综艺《这是我的岛》。
一档在镜头前宣扬“敬畏自然”“海岛共生”的节目,拍完后却把生态烂摊子留在了原地。
面对舆论发酵,节目组给出的解释是:拍摄结束后对接了当地物业进行清运,拆除过程中有村民主动索要剩余道具,节目组便将少量道具移交给村民,并明确后续管理处置责任由接收方承担。
这个说辞在网络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把缺乏专业垃圾处置能力的村民当作“接盘侠”,在法律和情理上都站不住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即使委托他人处置,委托方仍有监督义务。节目组在拆除后未对移交道具的后续处置进行跟踪,导致道具在两年间无人管理、锈蚀成垃圾,这属于典型的责任闭环缺失。
万宁市政府在8月30日深夜发布通报,确认情况客观属实,并已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垃圾已全部处置干净。政府的迅速介入值得肯定,但这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代履行”。
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履行。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简言之,政府买单清理,但账单终须由违法者偿付。清理是履行义务,不是免责事由。
这起事件暴露出的另一个盲区,是属地监管的脱节。公开信息显示,综艺拍摄前已经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备。但报备流程和拍摄结束后的场地生态恢复验收环节完全脱钩。剧组来拍只需要报备一下,拍完没人去验收场地恢复没恢复。这种事前审批、事后缺席的监督模式,让大量垃圾在眼皮底下遗留了两年多,最终靠网络博主的偶然探访才得以清理。
近年来,户外综艺、影视剧扎堆奔赴山海取景,植被破坏、垃圾遗留等问题屡见不鲜。从《极限挑战》在云南腾冲留下垃圾,到各类露营综艺在草原丢弃塑料瓶,行业普遍存在“重拍摄、轻善后”的痼疾。
流量越大,责任越大。综艺节目不能光顾着挣钱,是否应当建立“拍摄备案—保证金—离场验收—追责”的全链条机制。将环保责任写入制作合同,在拍摄预算中明确列入“场地复原保证金”,拍摄结束后由第三方环保机构进行实地验收。
绿水青山不是综艺节目“拍完就走”的背景板。镜头拍差了可以重拍,环境一旦被破坏,修复起来代价高昂。只有将敬畏自然落实为具体的行动与制度约束,才能让“我的岛”真正成为一片干净的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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