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艳霞 实习生 徐清溪)9月1日,《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湘潭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迈入法治化、精细化、全链条治理新阶段。8月31日,市应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新规内容和落实举措。

近年来,湘潭市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生产、违规储运、随意燃放、网络售卖等隐患仍未彻底根除。结合湘潭县“4·13”、浏阳市“5·4”事故深刻教训,以及群众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人居品质的更高期盼,湘潭市通过地方立法补齐监管短板、厘清权责边界、堵塞治理漏洞,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规定》共17条,坚持“小快灵、少而精、管用务实”立法原则,聚焦日常监管堵点、风险隐患痛点、新业态监管难点,构建权责清晰、全程可控、社会参与的烟花爆竹治理体系。《规定》进一步理顺全市监管体系,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统筹职责,细化应急、公安、交通、市监、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和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义务,有效解决以往职责交叉、监管脱节、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

《规定》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全面覆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明确禁止网络销售烟花爆竹,严格规范零售布点、储存标准、运输监控、流向追溯和信息化管理,强化联合执法与区域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无证经营、违规储存等违法行为。

在燃放管理上,《规定》实行分区分类精准管控。明确禁燃区全年禁止燃放,授权各县(市)区科学划定限燃区域、时段,建立重污染天气主动禁燃机制,细化违规燃放禁止情形,从源头减少火灾隐患、人身伤害、噪声扰民和大气污染问题。

《规定》坚持安全管控与人文便民并重,推行疏堵结合治理模式。在从严监管、从严执法的同时,鼓励绿色、环保、安全烟花产品研发推广,倡导市民节日期间使用电子鞭炮等替代品,引导传统民俗文明、绿色、安全传承。同时,健全社会共治体系,压实多方宣传教育责任,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群防群治、共建共享。

此外,《规定》紧盯网络销售、非法储运、未成年人燃放、重污染天气管控等治理难点,针对性增设条款,提升法规精准度和实操性,并将烟花爆竹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推动风险隐患就近发现、就地处置。

《规定》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健全湘潭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