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新黄河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一季度通报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4个已经完成整改查处和追责问责,其他问题现场已完成整改,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其中,江西省于都县黄麟乡政府主导推动以崩岗侵蚀综合治理为名非法开采高岭土59.6万吨问题,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拘留涉案人员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组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时任乡党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时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乡分管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黄麟乡分中心主任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时任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依法留置。
重庆大唐彭水国际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毁坏林木650.74亩问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对涉案公司行政罚款42.83万元,并由涉案公司缴纳生态环境赔偿金26.28万元,涉案地块已完成植被恢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对县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石柳乡人民政府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隆务镇吾屯上庄村违法出租36.48亩耕地用于非农建设问题,现场已拆除并复耕,原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超审批范围使用草原49.58亩问题,库车市林草局对相关企业行政罚款6.79万元,涉案地块已完成植被恢复,中建八局对项目执行经理等3名负责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扣罚绩效和通报批评。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大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力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整改结果。
根据此前消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季度调查发现,部分地方存在违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毁林毁草破坏生态等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通报10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江西省于都县黄麟乡政府主导推动以崩岗侵蚀综合治理为名非法开采高岭土59.6万吨。2023年2月以来,于都县黄麟乡政府以崩岗侵蚀综合治理项目名义,规避采矿权设置,主导推动赣州东坤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开采高岭土59.6万吨并外运销售,造成山体破坏和严重水土流失。
重庆大唐彭水国际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毁坏林木650.74亩。2024年至2025年,重庆大唐彭水国际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柳乡荞竹村建设光伏方阵时,违反“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的规定,毁坏林木650.74亩。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隆务镇吾屯上庄村违法出租36.48亩耕地用于非农建设。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隆务镇吾屯上庄村村委会分别与韩某某、旦某某等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该村36.48亩耕地出租用于建设建材市场、砂石市场、废品收购场、汽修厂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超审批范围使用草原49.58亩。2025年,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超审批范围使用库车市阿格乡草原49.58亩,修建煤矿厂区、道路。
原标题:《江西于都黄麟乡政府主导,推动非法开采高岭土59.6万吨案已移交检方公诉,时任乡党委书记、乡长等多人被追责问责》
来源:李运恒/新黄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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