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LG新能源与松下能源联合设立的专利运营平台Tulip Innovation与欣旺达联合宣布:双方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撤回在德国、中国、韩国等地的所有未决诉讼,全面解决围绕两家股东电池技术的争议。这场始于2024年10月的纠纷,经历三道禁令到专利全部无效的戏剧性反转,以欣旺达零赔款、并取得Tulip专利池合法授权的方式收场。
站在执业者的视角,本案最值得关注和复盘的是通往结果的整套应对策略。专利无效固然是杀招,但在德国联邦专利法院2026年5月19日判决EP141专利全部无效之前,欣旺达已经在禁令压制下经营了近一年。这段时间里,如何保住市场与客户、如何持续组织现有技术证据并坚持到程序终点、如何把一纸无效判决转化为商业上的谈判筹码,都是真正的考验。
一、禁令在先、无效在后的时间差陷阱
德国专利诉讼的双轨制是理解本案的起点。与我国类似的是,侵权诉讼与专利无效分属两条路径:侵权诉讼由慕尼黑、杜塞尔多夫、曼海姆等地区法院审理,其中慕尼黑以出禁令快著称,一审通常一年上下;无效则由联邦专利法院专属管辖,一审普遍需要18至24个月,此后还有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二审。两轨各自进行,节奏并不同步。
回顾本案的时间轴:
◆ 2024年10月21日,Tulip基于欧洲专利第2528141号(EP141)在慕尼黑起诉欣旺达,指控其方形电池的隔膜涂层、电极组装结构侵权并申请禁令;欣旺达同日就EP141的德国指定部分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起无效程序。
◆ 2025年5月,慕尼黑地方法院下达第一道销售禁令。
◆ 2025年7月,第二、第三道禁令接连落地,附随销毁库存、披露会计资料、支付损害赔偿等救济。
◆ 2026年5月19日,联邦专利法院经口头审理,认定EP141缺乏新颖性与创造性,判决其在德国境内全部无效。
◆ 2026年6月11日,双方签署全球专利许可协议,撤回德国、中国、韩国等地所有未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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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诉到无效判决,约19个月;从第一道禁令到无效判决,恰好12个月。这12个月里,欣旺达在德国的相关业务受限,搭载其电池的车型一并受到波及,库存销毁与账目披露的执行压力悬在头顶。禁令首先影响的是客户,车企与渠道不会等待供应商的诉讼结果,替代认证与供应商的切换通常在禁令生效后随即启动;销毁库存与披露会计账目,带来现金流损耗与合规负担;而无效程序一侧,现有技术文献的检索、比对、翻译与专家意见的组织同样构成持续压力。
时间差是双轨制之下的必然结果。原告手握当前法律状态有效的专利去申请禁令,被告则要在生效的禁令之下对专利权利基础发起挑战。
对照另外两个常见法域来看:中国的侵权诉讼与无效宣告分别由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决定,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力,视无效程序的情况可以中止侵权案件,调整审理节奏;美国有PTAB(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IPR程序,通过申请期限、法定审限、法院裁量中止等规则在时间轴上形成刚性卡点与柔性衔接。中美两国同样存在时间差,而德国的特点在于两端都更强力:禁令下得最快,权利被推翻的效力也最彻底。依据德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及第21条第3款,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效力和申请的效力视为自始未发生(“… gelten die Wirkungen des Patents und der Anmeldung als von Anfang an nicht eingetreten”),且判决结果溯及既往。对被告而言,这意味着翻盘的收益非常大,前提是能坚持到判决落定。
二、从抗辩武器到谈判杠杆的无效之用
面对侵权指控,必选路径是不侵权抗辩,争议点在于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这一路径即使成立,专利权依然有效,权利人更换案由或专利后可以再次起诉,被告仍需继续应对。无效路径争的则是权利本身,一旦成立,专利在判决地域内对世消灭,重复诉讼、禁令、赔偿的依据随之消失。前者治标,后者治本,代价是后者周期更长、成本更高、更依赖证据储备。
欣旺达在本案中对这套逻辑做出了完整演绎。争议技术点所涉的方形电池的隔膜涂层与电极组装,都属于动力电池与储能产品普遍涉及的结构特征。2026年5月19日,联邦专利法院的判决结论是新颖性与创造性欠缺,即相关技术方案在申请日前已为现有技术公开,Tulip在德国的诉讼基础得以消除,三道禁令随之失效。而欣旺达彼时仍在继续分析其余涉案专利、持续推进无效宣告程序。一边是核心专利被推翻、其余专利面临同样的无效挑战,一边是禁令失效后重新打开的欧洲市场——双重施压下,双方于6月11日签署全球许可协议,欣旺达零赔款,并取得LG新能源与松下能源专利池的合法授权。
要理解无效在博弈中的作用,先要理解Tulip的角色。这是一家不生产电池的专利运营平台,2024年5月由LG新能源与松下能源设立,整合双方电池专利集中对外许可与维权。其股东的诉讼传统有据可查,LG新能源2021年与SK Innovation的纠纷即以约2万亿韩元的和解金了结。对这类权利人而言,禁令是定价手段而非最终目的,其真实诉求在于许可费与市场秩序。也正因如此,被告的无效胜诉才有置换价值,它影响的不只是单件专利,而是权利人整体许可主张的信用基础。
三、专利储备与翻盘门槛
至此容易产生一种误判:只要提出无效请求,就有翻盘的机会。但实际情况是,无效攻防往往是“以专利对抗专利”的实力较量。先看欣旺达的专利储备:截至2025年底,其在全球申请的锂电池相关专利超过3.5万件,其中欧洲超过2200件。从这些数字可以侧面解读出企业的某些特性: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较高,经济实力强,重视欧洲市场,进一步可以推知,该企业具备三方面能力——检索和推翻他人专利的证据组织能力、支撑近两年德国程序的资金投入,以及谈判破裂时对等反制的筹码。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无效程序或许只能获得一时一事的胜利。
行业内的其他案例可以佐证这一点。珠海冠宇与ATL自2022年起的四年纠纷横跨中美欧、累计涉案近20起;珠海冠宇公告显示,到2025年底,ATL已有14件涉诉专利被无效、12起案件主动撤诉、4起被驳回,2026年5月27日双方签署《专利相关诉讼协议》全球和解。一方面,大量无效反制可以持续消耗原告、迫其回到谈判桌,另一方面,冠宇能支撑四年也依赖其专利基础与资源。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互诉则更直观地展示了“军备对称”。自2021年起,宁德时代向中创新航发起多轮诉讼,侵权索赔累计已达6亿余元;中创新航以专利无效作为反制,针对宁德时代的两项核心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宣告该两项专利全部无效,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维持无效决定,中创新航因此免除5710万元赔偿;2024年10月,中创新航转而向宁德时代提起四起反诉,索赔合计约10.07亿元。自有储备使被告从被动应诉转为主动对等反制。
把这些案件放进产业背景,数字更能说明问题:2026年1至4月,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TOP10中有7家中国企业,合计份额70%以上,其中宁德时代与比亚迪合计54.3%;中国企业在动力电池领域占全球相关专利申请量70%以上;与此同时,电池相关专利纠纷占整个产业链知识产权纠纷的70%以上。三个“70%”,意味着中国企业占据产业与专利的多数份额,也就承接了多数的攻击和纠纷。缺少对等条件的企业,在18个月级别的禁令空窗里,多数只能赔钱和解。欣旺达的胜利路线换一个主体未必成立,专利、资金和市场的储备决定了对手在诉讼中如何评估你的谈判地位,但并不是诉讼开始后才来解决的问题。
四、一次无效胜诉不等于战争结束
EP141的无效应被理解为取得全球许可的起始步骤,而非战争的终点。判决厘清的是这一件专利在德国的有效性;欣旺达与Tulip之间的底层技术关系——隔膜涂层与电极结构各自如何演进、是否存在事实上的交叉——并未经侵权法院审理。
作为被告,先无效掉原告的权利根基,再向原告取得专利授权,表面矛盾的动作,内里则贯通了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理性:无效判决的效力只及于EP141的德国部分,而Tulip手里还有约1500个专利族、超过5000件电池专利,风险敞口依然存在。以一个无效胜诉换取整个专利池的通行证,把不确定的诉讼风险替换成确定的许可成本,连消带打,成功地将法律结果转化为商业安排。
能够把程序走完,本身就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克电池与珠海冠宇此前也对Tulip的EP139、EP141专利发起过无效挑战,但均在无效审结前选择了和解。在专利储备不对等、市场形势急迫的情形下,和解是及时止损的理性选择,但它客观上使专利有效性失去了一次司法校准,下一次许可谈判的定价权仍握在权利人手中。两相对照,欣旺达近两年坚持到底的代价,恰在于把无效可能性坐实为无效的判决,从而获得了完全不同的谈判地位。
全球许可允许欣旺达此后在Tulip专利池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对行业的后来者而言,真正的目标是商业自由与可持续发展。无效胜诉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技术、证据、程序、商务四条战线同时在线,缺一条都难以走到终点;每一个专业环节是否做实,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
五、出海企业的前置防线
欣旺达之所以能够翻盘,依靠的是一套在禁令限制下撑过时间差、以无效置换商业自由的攻防体系,其中也存在着很多出海企业尚未正视、甚至普遍低估的事项。复盘的结论指向前置布局。防线要设在诉讼之前,至少包括五个维度。
第一,FTO前置。研发立项与量产决策之前完成自由实施分析,重点扫描目标市场的授权与在审专利;高风险技术点在图纸阶段完成规避设计,而不是在被告席上开始比对。
第二,高危领域的针对性布防。对储能与电池出海企业而言,隔膜与电极结构专利正处在专利纠纷最集中的地带,本案的争议技术点、LG诉亿纬锂能的五项专利、近期多家企业申请的隔膜结构专利,都落在这一区域;固态电池材料领域,先入局者的专利布局也已经展开。在相关领域布局或量产的企业,值得把风险预算做足。
第三,全球专利矩阵。出海目的地先行布局,重点法域保证纵深。欣旺达的2200余件欧洲专利申请既是防御纵深,也是谈判桌上的筹码。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已占全球动力电池七成以上,但布局质量与关键法域的覆盖密度仍然参差。
第四,无效攻防的常备能力。对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周期化专利跟踪,解读技术重心和研发方向;对己方核心专利进行稳定性分析,作为专利实战价值评估的一个重要维度;同步建设现有技术文献库与研发过程记录管理。
第五,跨境法律团队与预算。侵权应诉与无效程序往往是两套团队并行工作,国内机构与国外律所配合,周期以年计,费用与人力要有常态化预留。
从产业规律看,市场渗透率的提升会驱动专利诉讼量同步增加,而当前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仅在20%上下,上升期还很长,可预见的纠纷只多不少。前置防线的意义,不在于避免纠纷,而在于纠纷发生时可以从容应对。
结语
2026年7月21日,距欣旺达和解不到两个月,LG新能源在美国德州东区法院对亿纬锂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通过Tulip同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337调查申请,五项美国专利在列,博世、高壹工机、泉峰等下游电动工具客户一并被列为共同被告。专利池的运转并未停歇。
欣旺达案的可借鉴之处,不仅在于“敢战”,更在于“善战”:正视双轨制的时间差,把无效当作手段而非终点,以阶段性胜利争取谈判地位,把防线设在诉讼之前。一次判决无法保证长期无忧,真正起作用的是研发、专利、法务、商务协同的系统能力。对正在出海路上的储能与电池企业,这份复盘的价值不止于记录一次胜诉,更在于提醒企业,如何把应对专利战变为可规划的工作。路径已被验证,能力可以建设,专利储备与攻防体系前置一步,出海就从被动接招转为主动布局。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王莹 北京金阖星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