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办理退休的人,核算养老金的时候,只盯着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人不知道,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从一开始就个人缴费。1992年前后,国内各地陆续推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在那之前参加工作的国企、集体企业职工,有一段很特殊的年限,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同样的缴费金额、同样的退休年龄,有的人养老金能高出一大截,差距往往就出在这里。有一部分人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但是档案记录不全,自己完全不清楚,白白丢掉本该属于自己的待遇。
网上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说法五花八门,有人说只要早年上过班就算,也有人说必须是国企才算,临时工一律不算。到底哪些工作经历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哪些经历不算,档案要满足什么条件,很多普通劳动者稀里糊涂。
今天就把这件事讲透,结合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则,把1992年前各类工作经历能不能算、怎么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常见踩坑点全部梳理清楚,已经退休和快要办理退休的,都可以对照自己的档案核对一遍。
一、先搞懂: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国内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不是全国同一天落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各地分批启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改革,大部分省份以1992年作为分界点,部分省份是1993、1994年。
在制度改革之前,国企、集体企业职工上班,单位没有给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国家承认这段工龄,相当于视同你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这就叫视同缴费年限。
简单通俗来讲:
实际缴费年限,就是我们自己和单位实打实交钱的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没有真正扣过工资交社保,但是国家认你的工龄,核算养老金的时候,可以合并计算进总年限,参与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会多一块过渡性养老金,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老职工,明明实际缴费时间不算很长,退休金却并不低的核心原因。
但有一个关键点要记牢,不是只要1992年前上过班,就自动算作视同缴费年限。不是所有工龄,都能换算成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符合政策范围,同时档案材料完整,才能被社保部门认可。很多人吃亏,就是以为自己早年工作过,就一定能算,等到办退休才发现档案缺失,无法认定。
二、1992年前,哪些工作经历,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一类:全民所有制(国企)正式职工
这是最常见的一类。1992年之前,在国营工厂、国营矿山、国营商贸企业等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过正式招工手续录用的正式职工。只要档案里面有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工资表等原始材料,这段工作时间,就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这里要区分,必须是经过劳动部门审批的正式招工。当年国企里面,有一部分计划外临时工,没有正式招工审批,单纯在国企干活,不能直接算作视同缴费。
第二类:县以上大集体企业正式职工
很多人分不清大集体和小集体。县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集体企业,经过劳动部门正式招工的职工,1992年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举个例子,当年县城的二轻局下属工厂、供销系统集体企业,属于县以上大集体。但是街道办、乡镇自行开办的小集体作坊、居委会办的小工厂,属于街道小集体,这类单位,绝大多数地区不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三类: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按照国家政策,城镇户籍上山下乡的知青,下乡插队的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这里也有限定,必须是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青,档案里面要有下乡审批材料、回城审批记录。自行下乡、返乡,不属于政策内的知青,不能认定。很多知青回城之后,档案保管不当,把下乡材料弄丢,直接导致这一段年限无法认定,待遇直接受损。
第四类:参军入伍的服役年限
军人的军龄,不管是义务兵还是士官,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服役时间,军龄全部算作视同缴费年限。退伍之后到地方参加工作,军龄和之后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需要注意,一定要保管好退伍登记表、入伍批准书。如果档案里没有入伍退伍原始材料,军龄也很难被认定。
第五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992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后转入企业工作,原来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后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则执行。
三、重点提醒:1992年前,这几类工作,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
不少人踩坑,就是把下面这些经历当成有效工龄,等到办退休才被驳回。
1、各类临时工、合同工,没有经过劳动部门正式招工手续。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量临时工,在工厂干活很多年,但是没有办理正式招工审批。哪怕一直在国企上班,只要没有转为正式职工,临时工阶段,一般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后期办理正式招工,从招工审批通过那一天起开始计算。
2、乡镇、街道办小集体、社办企业。
乡镇自行开办的加工厂、街道居委会兴办的小集体,不属于县以上集体企业,绝大多数省份政策,不认可视同缴费年限。
3、个人从事个体经营。
早期做个体户,不管赚多赚少,个体从业时间,不算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后期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之后,才算实际缴费年限。
4、被开除、除名的人员,工龄会重新核算。
职工如果早年被单位开除、除名,按照政策,开除之前的工龄,各地执行口径不一样,很多地区不再认定连续工龄,也就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自动离职,部分地区也会影响早年工龄认定。这一点,很多人完全不清楚。
5、服刑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服刑期间不计工龄,服刑之前的工龄,按照地方政策执行,很多情况不能再认定视同缴费。
四、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档案才是核心,不是口头说自己上过班
这是整篇文章最重要的部分。不是你说1992年前干过这份工作,社保部门就直接认可,全部要看人事档案原始纸质材料。
社保窗口不会凭你的回忆、证明、工友证言就认定工龄,必须看档案留存的原始审批文件。
需要的核心材料一般包含:招工登记表、录用审批表、历年工资表、调动手续、下乡材料、入伍退伍材料。
现实当中,大量人员档案出现问题:企业破产倒闭,档案遗失;单位保管不善,关键表格缺失;个人手里拿着档案,自己拆开过,档案直接失效。
很多人临近退休,才发现档案少了招工表,早年十几年工龄直接无法认定,养老金直接少一大截,事后想要补原始档案,难度非常大,几十年前的老文件,很多单位已经不存在,根本无法补办。
给大家一个实操建议,距离退休还有几年的朋友,不要等到办理退休那一天才看档案。可以提前几年,去当地人社局档案托管部门,申请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核对招工、工龄、调动全部材料是否齐全。一旦发现缺失,尽早想办法补材料,不要等到临退休被动吃亏。
五、视同缴费年限,如何影响你的养老金,算一笔明白账
职工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额外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举一个通俗的例子方便理解:
两个人同一年退休,缴费基数差不多。甲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全部是实际缴费18年;乙实际缴费12年,但是有6年视同缴费年限,合并总年限18年。
虽然两个人实际交钱的时间差了6年,但是总核算年限一样,乙因为有视同缴费,会多出一笔过渡性养老金,每个月退休金会明显高于甲。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老工人,实际缴费年限不算高,退休金却并不低。
但有一点客观事实,视同缴费年限,只计算工龄,不会往你的个人账户里面打钱。个人账户养老金,只看后期实际缴费的累计金额,视同部分不增加个人账户余额,提升主要体现在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上面。
很多网上的说法会夸大,说有视同缴费,退休金直接翻倍,这个并不客观,更多是适度提高待遇,不是暴涨。
六、办理认定的流程,普通人该怎么做
第一,确认你的参保地养老保险改革时间。多数省份1992年启动个人缴费,个别省份是1993、1994年,以当地人社执行时间为准。
第二,找到自己的人事档案。国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档案,一般存放在人社局、人才中心、原单位。千万不要自己私自拆封档案,拆封后的档案,大部分地方不予认可。
第三,提前预审档案。快到退休年龄,提前1‑2年,携带身份证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预审档案工龄,核查视同缴费能不能认定。
第四,如果档案材料缺失,尽可能查找佐证材料。去原单位主管部门、档案馆查找老的招工文件、工资名册。企业已经破产的,可以去当地档案馆查询当年的企业职工花名册。
如果完全找不到原始档案材料,那么视同缴费年限大概率无法认定。
第五,办理退休审批的时候,社保部门会专门做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写入退休审批表。自己拿到审批结果,核对年限是否计算正确,有异议及时提出复核。
七、网上流传的几个误区,逐一澄清
误区一:只要1992年前上过班,全部算视同缴费
纠正:必须是经过正式招工的国企、县以上大集体、知青、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在编人员。临时工、小集体、个体户不算。
误区二: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里面也会有钱
纠正:视同缴费不会计入个人账户,只参与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核算,个人账户只看实际缴费。
误区三:工友证明、单位开一张纸质证明,就能补视同工龄
纠正:单纯后期开具的证明,不能替代当年原始招工审批档案,绝大多数社保部门不予采纳,核心要看当年存档的原始文件。
误区四:被单位除名,以前的工龄照样全部算视同
纠正:除名、开除、自动离职,各地政策不同,很多地区不认可开除之前的连续工龄,直接无法认定视同,一定要提前核实本地口径。
误区五:视同缴费年限全国统一时间,全部都是1992年
纠正:各地养老保险改革落地时间不一样,部分省份推迟到1993、1994年,要以参保地执行时间为准。
八、写在最后:退休待遇,很多坑可以提前避开
养老金核算,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档案就是最重要的依据。不少老一辈劳动者,年轻的时候在岗位辛苦工作十几年,到退休的时候,因为档案缺失,本该享受的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退休金被压低,事后追悔莫及。
这件事最可惜的地方在于,等到办理退休才发现问题,几十年过去,老单位已经破产、合并,很多原始档案根本补不回来。损失已经造成,很难挽回。
对于已经办完退休的朋友,也可以翻一翻自己的退休审批单,看一看视同缴费年限那一栏,有没有把自己符合条件的工龄算进去。如果发现漏算,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复核。
对于距离退休还有几年的人,千万不要抱着“到年龄再办就行”的心态。提前查阅档案,核对工龄材料是否完整,有缺口尽早补救,才是对自己晚年待遇负责。
视同缴费年限,是国家对改革之前参加工作那一代人的政策照顾,但这份待遇,不会自动落到每个人头上,需要档案材料支撑。1992年前有过上述几类工作经历的,一定要抽时间核查一遍,别把属于自己的养老金待遇白白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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