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春,北京东城,毛泽东与章士钊的一次会面,谈的不是仕途,也不是文章,而是两万元银元。这笔钱数目惊人,却没有被用来置办个人产业,而是随着一批湖南青年和一场正在酝酿的革命事业,流向了更为艰难的地方。
当时的毛泽东刚从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毕业不久,曾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工作。月薪八元左右,生活谈不上宽裕。杨昌济希望他赴法勤工俭学,毛泽东却另有打算:自己未必出国,但要设法帮助湖南青年走出去,同时回乡开展社会活动。
钱从哪里来?
经陈独秀介绍,毛泽东找到章士钊。章士钊是湖南人,早年参加反清活动,后来担任《民立报》主编,并在北京大学任教。他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富商,但在社会上有声望,也有筹措资金的能力。
毛泽东把计划讲得很清楚,随后提出需要两万元银元。这个数字让章士钊颇感意外。按当时的收入水平计算,普通人即使不吃不喝,也要积攒许多年。
章士钊问:“这笔钱是借,还是捐?”
毛泽东回答:“先算借。革命成功了,一定偿还。”
章士钊没有过多追问,凭借自己的关系筹得这笔款项。钱到手后,毛泽东并未把它当作个人周转金,而是用于支持湖南青年赴法勤工俭学,以及开展湖南的社会活动。后来秋收起义前后的部分经费,也与这笔钱有关。
章士钊当年或许没有想到,这张“借条”会被毛泽东记上几十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百废待兴,毛泽东没有动用公款偿还旧债。直到20世纪60年代,个人稿费收入增加,他才重新提起此事。
1963年,毛泽东结识章士钊的养女章含之,并请她担任英语老师。一次谈话中,他说起四十多年前的借款,提出每年偿还两千元,十年还清。章士钊听说后却笑了,他认为当年筹来的钱本就是为革命和青年服务,不能简单算作私人债务。
但毛泽东坚持要还。1963年至1973年春节期间,秘书每年把两千元送到章士钊手中,款项来自毛泽东的稿费。章士钊收到后并未使用,曾表示将来国家需要时再捐出。1973年,毛泽东又提出本金还清后还要算利息。遗憾的是,同年7月,章士钊去世,这笔“利息”未能继续兑现。
比章士钊更特殊的一次求助,发生在中央红军抵达陕北之后。
1935年长征结束,中央红军到达陕北,部队面临吃饭、穿衣和过冬等现实难题。南方来的战士还穿着单薄衣服,陕北的寒风很快让物资短缺暴露出来。中央红军所能支配的现金十分有限,几千人的吃穿都成了急事。
毛泽东想到先期到达陕北的红十五军团,便写信给军团领导徐海东,请求借款两千五百元。徐海东看完信,没有把它当成普通借款。他询问部队余款,得知尚有七千元后,留下两千元,将五千元全部送给中央红军。
有人转达:“这不是借的,是送给中央红军的。”
这句话分量很重。徐海东的部队同样缺钱,却把能调出的绝大部分拿了出来。毛泽东后来多次提到这件事。1955年授衔时,他特别评价徐海东对中国革命有大贡献,并非只看其战场资历,也包含这次关键时刻的支持。
宋庆龄的那次帮助,则带有另一层意味。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外部援助一度中断,革命根据地又停止了过去的一些筹款方式,经济压力十分突出。毛泽东曾致信身在上海的宋庆龄,希望她代为筹措五万元,并考虑请宋子文方面提供帮助。
宋庆龄没有把事情转给宋子文。她当时主要依靠孙中山留下的抚恤金和生活安排,手中并无充裕现金。为了筹足这笔钱,她拿出自己的积蓄,又处置、抵押了部分财产,才将款项设法送往陕北。
值得一提的是,她没有把过程讲给毛泽东听,也没有向中共中央索取偿还。直到多年以后,毛泽东才知道这笔钱并非来自宋子文,而是宋庆龄自己承担的。
三次求助,三种回应。章士钊把钱交给青年和革命,几十年后仍被认真偿还;徐海东把部队的家底送出,连“借”字都不肯留下;宋庆龄则替革命承担风险,事后不谈条件。
毛泽东一生并非没有个人身处险境的时候。1927年秋收起义前夕,他在前往铜鼓途中被地方武装抓捕,押送途中曾设法借钱,用于打点看守,最终趁守卫松懈脱身。那不是一笔用于事业的经费,却同样说明,在生死关头,钱只能争取片刻机会,真正决定成败的仍是判断和行动。
这些钱数额不同,来路不同,用途也不同。被记录下来的,却不只是账目,还有革命者之间那份不计得失的信任,以及毛泽东始终不肯含糊对待的“人情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