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土地是乡村发展之基,集体土地权益维系着村集体与万千群众的切身福祉。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村委会与某砖厂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多方斡旋,释法明理与政策宣讲双向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拆除案涉大窑,完成土地返还,把裁判纸上的权利,实实在在转化为群众手中的现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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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合约起纠葛,一方土地陷困局。案涉纠纷缘起土地租赁合同,某砖厂租赁村集体土地开展生产经营。随着时代发展,国家与地方生态环保政策落地实施,低产能砖窑已然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砖厂占用土地迟迟未能交还村集体。申请执行人村委会多次主张权利未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土地长期被占用,既制约村集体土地资源盘活利用,也埋下基层治理矛盾隐患,一纸生效裁判,亟待执行落地兑现。

多维斡旋破僵局,法理政策双叩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手段,坚持把化解矛盾、释法明理摆在首要位置,多次奔赴现场沟通协调,反复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细致解读土地租赁相关法律规定,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生态环保、产业升级相关政策,向其剖析低产能砖窑拆除的时代背景与政策要求,讲清利害得失。同时,法院依法发布公告,明确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返还土地的法定义务,以司法公告亮明法律底线,传递执行决心。沟通之中,法官耐心倾听被执行人的现实顾虑,厘清症结、纾解心结,破除对立情绪,引导被执行人正视自身法律义务,权衡利弊、主动履责。

窑烬场清归故土,案结事了护民安。循理而劝,持法而守。经过执行法官多轮耐心疏导与法理浸润,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自身义务,摒弃抵触心态,主动开展拆除作业,将案涉大窑完整拆除,地上构筑物清理完毕,案涉土地正式交还申请执行人某村委会。窑体轰然拆除,土地如期交还,这起涉集体土地执行案件尘埃落定。昔日被占用的土地重归村集体掌控,为后续土地盘活、乡村发展腾挪出宝贵空间。

该案的圆满执结,是江源区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江源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既以司法利剑捍卫群众合法权益,又以柔性调解化解矛盾隔阂,让公平正义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以坚实司法力量守护乡土沃土,护航基层治理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