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工作6年突遭“冷板凳”:重庆女子小古入职公司6年半,2025年9月起突然被搬走电脑、踢出845个工作群、被摄像头对准,领导不再安排任何工作。
- 被迫离职,半月工资仅55元:坐“冷板凳”一个月后,小古寄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离职后最后半个月工资仅收到55元。
- 维权近一年,二审终胜诉: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2026年8月21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63808.38元。
- 公司“软裁员”手段频现:搬电脑、踢出群、摄像头对准、不安排工作——用“冷处理”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已成职场“软裁员”的典型套路。
一、退群通知响了一上午,845个群一个不剩
2019年6月,小古作为应届毕业生入职重庆一家传媒公司,做视频运营。变故发生在2025年9月——老板口头提出调岗,未给任何理由,又安排主管转告她在家休息三天。小古查询得知无故旷工三天有可能被辞退,坚持正常到岗。
她的拒绝,换来公司一系列“冷板凳处理”:办公电脑被搬走,工位被摄像头对准,上级主管被明令禁止给她安排任何工作。她每天打卡上班,主动询问工作安排,得不到任何回复。
更令人窒息的是退群——公司不仅老板亲自操作,还发动五六个员工分批将她移出各类业务、活动工作群。“那天我微信不断弹出被移出群聊的通知,响了一上午。”小古说。事后统计,累计被移出845个工作群。
2025年10月14日,小古寄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结束六年多的职场生涯。离职后讨薪时,老板将她微信拉黑。直到仲裁开庭前两天,公司才转账55元,作为最后半个月工资。
二、维权近一年:仲裁、一审、二审,她全赢了
2025年11月14日,小古向大足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依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补偿费用。公司不服,先后向区法院起诉、市一中法院上诉。
2026年5月6日,大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支付工资8367.58元、加班费3112.99元、经济补偿金53491.56元等。公司再次上诉。
2026年8月21日,重庆市一中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公司须支付63808.38元。8月27日,公司全额支付了判决款项。
三、“软裁员”不是个例——法律怎么说?
小古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用人单位采用“移出工作群聊、关闭打卡权限、不安排工作”等方式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案例并不少见。
司法实践中已有明确裁判规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后,未明确告知解雇意愿,而是利用优势地位,采用将劳动者移出工作群聊、关闭打卡权限等方式规避法律责任、逼迫劳动者离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小古工作6年半,经济补偿金应为6.5个月工资——法院判决的53491.56元正是据此计算。
四、打工人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面对“软裁员”,打工人并非只能被动承受。
第一,留痕。小古胜诉的关键之一,是她留存了“2个G的文件证明常态化加班”。日常工作沟通尽量使用文字形式,保留聊天记录、邮件、打卡记录、工资条等原始材料。这些电子证据在仲裁和诉讼中至关重要。
第二,依法维权。遭遇不公待遇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是成本最低的维权途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第三,主动出击。小古在坐“冷板凳”一个月后主动寄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这一举动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被迫离职”的事实,而非“主动辞职”,从而为后续主张经济补偿金奠定了基础。
【签盾说】签约留痕,维权有据
小古维权近一年,靠的是自己留存的工作记录和加班证据——2个G的文件,一条一条攒出来的。但如果没有这些记录呢?如果公司连劳动合同都没给她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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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重庆女子被踢出845个群被迫离职事件为引,探讨劳动者权益保护与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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