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工伤职工离职后,都会遇到一个糟心问题:工伤鉴定完、正常离职了,公司却耍赖,死活不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直接给大家说结论:公司拒绝支付这笔钱,属于违法行为,这不是公司可给可不给的福利,是法定必须给的赔偿。
一、这笔钱到底该谁出?
工伤离职一般有两笔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社保报销)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单独出
哪怕公司全程给你交了社保、交了工伤保险,这笔就业补助金依旧是公司的责任,社保不兜底、不替代。如果公司压根没给你交工伤保险,那上述两笔钱,全部都要公司自己承担。
二、法律明确规定,公司没资格拒绝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离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37条以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员工工伤鉴定达到5至10级伤残,在符合对应等级离职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笔费用是法律硬性规定的企业法定义务,不是企业可自主决定的福利,目的是弥补工伤职工因身体受损、劳动能力下降带来的就业损失,保障其离职后的基本生活与再就业权益,企业不得以任何内部规定、个人离职原因、社保已赔付等理由拒绝支付。
三、哪些情况,你能拿到这笔钱?
满足两个核心条件即可:
Ÿ有正规的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结果(5-10级)
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自己辞职、合同到期不续签都算)
补充简单区分:
5-6级伤残:只要自己主动辞职才能申领,单位不得随意单方辞退员工,正常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可申领两项补助金;
7-10级伤残:不管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均可正常申领两项补助金。
唯一例外:已经办理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没有这笔补助了。
四、公司常用耍赖借口,全部不算数
很多公司会找各种理由拒付,大家别被忽悠,这些说辞全部无效:
“你是自己辞职的,公司不赔”——错,7-10级主动离职本来就该赔
“社保已经赔过了,公司不用再给”——错,两笔钱主体不同,互不抵消
“公司内部规定,离职没有这笔补贴”——错,公司制度不能凌驾法律
五、公司拒付,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拒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将会面临多重法律处罚,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款项,若公司逾期依旧拒不履行,还需额外支付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即便员工通过劳动仲裁胜诉,公司仍恶意拖欠不执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直接冻结、划扣公司账户资金来兑现赔偿。
六、维权步骤
1、保存好所有证据: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离职证明、和公司索要赔偿的聊天记录、录音
2、先书面催告(可发EMS邮寄函件),留好底单,固定公司拖欠的证据,同时中断维权时效
3、协商无果,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重点提醒时效:离职解除劳动关系起,1年内必须维权,过期不再受法律保护,千万别拖。
最后总结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员工的法定权益,不是公司的人情福利。只要有工伤鉴定等级、正常离职,公司拒付就是违法。不用怕公司威胁、不用被借口忽悠,依法维权百分百受法律支持。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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