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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微尘——评张劲松《王思学人生简史》

作者|王玉龙[特约撰稿人]

近日,作家张劲松中篇小说《王思学人生简史》在《香港文艺》杂志2026年第四期发表。该作品以冷峻而温厚的笔触,跨越近七十年的时光,书写了一个普通人在时代洪流中的被动卷入、挣扎沉浮与最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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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学人生简史》是一部令人震颤的作品。它以一个人的生命史为经,以动荡的百年国运为纬,编织出一幅令人心颤的历史图景。小说以近乎残酷的日常笔触,书写了一个普通人在大时代洪流中的挣扎、沉浮与坚守。它不是英雄史诗,而是一部“反史诗”的平民叙事;不是历史教科书,而是历史长河中一粒微尘的自白。然而,正是这粒微尘,因其真实、具体、充满血肉温度,反而映照出历史的全部复杂与沉重。

(一)

十六岁的王思学因逃课去水塘玩耍,“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就义无反顾地爬上了”一辆南下的国民党军车。这个似乎很轻松很随意的动作,决定了他此后近七十年的命运走向。小说开头,张劲松展示了一种深刻的“历史偶然性”洞察——王思学不是时代英雄,不是自觉的革命者,他只是“误入”历史舞台的普通人。那些“如果”的排比——“如果不是……如果王思学不逃课……如果不是十六岁那年无意中爬上南下的汽车”——构成了一个反事实的叙事装置,是对个体命运脆弱性的深切悲悯。

王思学的整个前半生,几乎都是以这种“被动卷入”的方式展开。他被国民党军收编是偶然,被解放军俘虏是偶然,立下功劳是偶然,被留在地方未能南下也是偶然。这些偶然性叠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看似没有逻辑、却绝对真实的人生轨迹。张劲松不试图赋予这些偶然性以宏大意义,而是让它们自然地沉淀在叙述中,形成一种近乎荒诞的质感。这种处理方式,使小说获得了一种区别于主流历史叙事的独特伦理:它不神化任何人,也不妖魔化任何人,它只是让每一个生命在其具体的境遇中显现。

“爬汽车”的意象在小说的尾声处再次出现——王思学的父亲去世那年,他在回家途中穿不过一片一亩地大小的树林,“一圈一圈走不到头”。少年时他义无反顾地爬上汽车,暮年时却被一片小树林困住。这两个意象形成了首尾的呼应,揭示了王思学一生的基本困境:他以为自己可以选择方向,其实他始终在历史的“绿色山洞”中穿行;他以为自己走了很远,最终发现只是绕了一个大圈子。这种空间叙事上的循环结构,正是张劲松对历史与个体关系的深层思考:我们常常高估了自己的主动性与方向感,而低估了时代洪流对人的裹挟与塑造。

(二)

仗打完了,王思学被安排从事精神科医生的职业。这也是他之后持续了一辈子的工作。一个农村娃子,一个士兵,一个精神科医生,奇幻、荒诞,且真实。这也使得整部小说获得了一个统摄性的隐喻系统——“病”与“治”。从第一个狂躁妄想的刘书记,到装疯潜伏的赵疯子,再到王思学自己被打成“历史反革命”,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似乎都处在某种“精神异常”状态。张劲松巧妙地将政治运动、历史创伤与精神疾病并置,暗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在一个疯狂的时代,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病人?

在这些人中,“刘书记”尤为触目惊心。这位老革命“进过日本人的宪兵队,蹲过蒋匪军的集中营”,却在和平年代的精神病院里,幻想着“揣一颗炸弹,潜入台湾干掉蒋介石”。王思学用“革命接头”式的心理治疗方式与他互动,眼看初见成效,却被一场时事报告会彻底摧毁——刘书记在听完“美帝国主义在仁川登陆”的报告后,愤怒地拉响了手榴弹。这个情节似乎隐喻了某种悖论:政治话语本身就具有强大的“致病性”,它既是治疗的工具,也是致病的源头。王思学以为自己是在用医学手段治愈一个病人,实际上他面对的是整个时代的精神症候。

“赵疯子”的病例更是将这一主题推向极致。这位老地下党员,在解放前“装疯卖傻……在敌人的监狱里吃大粪,在繁华的大街上裸体游走”,成功地潜伏下来。解放后,他却真的疯了——或者说,他再也无法从“疯”的状态中走出来。当他以“绝食”的方式“把粮食省给受苦的老百姓”时,王思学面对的不是一个精神病人,而是一个被历史逻辑彻底异化的灵魂。赵疯子不承认自己有病,在这一点上他恰恰与整个时代的集体无意识高度一致——“真正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承认自己有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赵疯子不是病人,他是这个时代的照妖镜,照出了所有人都患有、却没有人承认的集体病症。

王思学后来自己也被抄家、被公判、被劳改,这个“治疗者”也成了“病人”。他被搜出国民党将军名册、长官遗留的笔记本和收音机,被戴上“历史反革命”的帽子。在公判大会上,他甚至“根本就没有听清对他的宣判”。这一段写得极为冷静克制,却有着惊人的力量:王思学一生的勤奋、上进、忠诚,在一夜之间被彻底否定,而否定的依据恰恰来自他早年“被动卷入”的那段历史。小说在此暗示了一个残酷的真相:在一个不断“运动”的时代,每一个人都随时可能从“治疗者”变成“被治疗者”,从“医生”变成“病人”。“病灶”不在个体身上,而在时代的肌理深处。

(三)

张劲松在叙事中反复书写王思学的一个“黑提包”。这个细节看似不经意,实则构成了一种“物质诗学”——通过微小物件的历史变迁,映射了时代的流转与个体命运的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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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学一生拥有无数个黑色提包:先是“上面印着伟人的头像和语录,岁月斑驳,字迹已模糊不清”;后来是“赶英超美”四个红字;再后来是“备战,备荒,为人民”;平反后则是“建设四个现代化”,再之后是“一串美术体的英文”。这些提包不仅是王思学的随身物件,更是他人生不同阶段的“徽章”,每一个提包上都铭刻着特定年代的政治口号与精神密码。

黑提包的物质形态变化,暗示了王思学作为一个“边缘知识分子”的身份焦虑。他始终想通过某种外在标识来确认自己的身份与归属——从少年时“借来的武装带和手枪套子”,到北京买的黑呢子大衣,再到这些与时俱进的提包。然而每一次身份的确认都伴随着某种背叛:武装带是借的,大衣属于陌生的“李龙之”,提包上的口号不断被新的口号覆盖。这种物质性的“不稳定性”,正是王思学精神世界的外化——他始终在寻找一个稳固的坐标,却始终未能找到。

特别是“大衣”。王思学在北京前门旧衣店买的黑呢子大衣,领口内侧绣着“李龙之”的名字。后来他才知道,李龙之是李秀兰的哥哥,在这场运动中死于北京。这件衣服成了连接三个人命运的隐秘纽带:它的原主死于政治运动,它的买主因它而被打成反革命,它的见证者李秀兰则在晚年“抱着那件绣着名字的黑呢大衣,哭他的哥哥,想念她的丈夫”。一件旧衣,承载了三重悲剧,却以最日常的方式——不过是衣服领口的一个名字——完成了对历史的诉说。张劲松在此展示了物质叙事的力量:物件比人更持久,它们默默见证,不声张,不辩解,却比任何宏大叙事都更具说服力。

还有那支“金灿灿的钢笔”、那本“黑色软皮小本”,这些从国民党中将师长尸体上得来的物件。这些,既是王思学早年经历的物证,也是他一生不敢示人的秘密。他最终将钢笔交给考上大学的儿子,完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传承”——不是政治立场的传承,而是作为“历史背负者”的宿命传递。一件件微小物件展开一段段历史叙事,《王思学人生简史》获得了一种独特的质感:它不依赖戏剧性的大事件推动,而是依靠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物件的累积,让历史在细节中自行显现。

(四)

小说中,“饥饿”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关键意象。它既是最具体的身体感受,也是最深刻的历史隐喻。张劲松以惊人的冷静描写了1960年前后的饥荒:赵疯子“绝食”而死,“他什么都吃,就是不吃粮食”,医护人员的脸“一天天浮肿起来”,医院里的梧桐花和榆树皮被吃尽,水塘里的鱼和蛤蟆“几乎绝迹”,“吃了蛤蟆的人行走在街面上,肚子里发出咕咕的叫声,像是一只蛤蟆在奔走”。这些冷峻的描写,将历史的残酷浓缩为最直接的生理感受,使读者无法保持冷静的旁观,而是被拽入那个“肉体无法承受之轻”的年代。

王思学的母亲和二弟在春天的饥荒中离世,母亲“不让动”王思学按月寄回的钱,“她说,都攒着,谁也别动,学儿也到了说媳妇的岁数了”。母亲不是没有饭吃,她是舍不得吃——她把儿子的婚姻大事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一种来自民间的、朴素到近乎愚昧的牺牲精神,与时代的大饥荒形成了残酷的对照。张劲松在此处采取了一种近乎白描的手法,拒绝任何抒情,反而产生了更大的情感冲击力。

“饥饿”也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物质的匮乏,另一种是精神的“绝食”。赵疯子“绝食”是把粮食“省给受苦的老百姓”,这是一种政治性的饥饿;王思学的母亲“不吃”是为了给儿子攒钱娶媳妇,这是一种伦理性的饥饿。两种饥饿都指向“他者”,都是以自我牺牲为代价的“奉献”。然而历史的吊诡在于,这种奉献并没有换来更好的结果——赵疯子死了,母亲也死了。张劲松似乎在问:当饥饿成为常态,当每一个人都在“省”与“让”中消耗自己的生命,这种牺牲究竟指向何种价值?

“毛胡同一只羊也没有”——“没有羊,还叫毛胡同吗?”。羊是毛胡同的灵魂象征,是乡亲们“屋梁上的肉”,是判断“日子殷实”的标准。羊没了,毛胡同就不再是毛胡同;人没了,故乡就不再是故乡。这种以具体物象的消失来指涉精神家园崩塌的写法,比任何抽象议论都更能触及历史的伤痛。

(五)

“故乡”是贯穿《王思学人生简史》的另一条重要线索。十六岁离开毛胡同的王思学,一生都在“回去”与“离不开”之间徘徊。他少年时爬军车离开,后来在医院地下室藏匿父亲,再后来调动到鲁中城市,每一次离开都有不得已的理由,每一次回乡都伴随着失落与疼痛。直到晚年,他终于决定卖掉住了六十年的房子,“回到他从十六岁出去,就一直想回去的老家”——然而此时的毛胡同,还能是他记忆中的毛胡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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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通过胡鹏的故事,将这个“回不去”的主题推向了极致。

胡鹏是当年随国民党军退到台湾去的“二小子”,1964年曾奉命潜回山东沿海执行侦查任务,“半夜里躲在树林子里,不敢进村啊。我眼睁睁地看着村里灯熄灭了,人睡了。又眼睁睁地看着村里鸡跳到院墙上打鸣……我在树林里抽了一夜的烟,抱过每一棵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大树。这些树,好多我每一棵都能叫出它们的小名。可是我不敢进村,不敢啊。”胡鹏与故乡只隔着“不敢”二字——不是地理的距离,而是历史的距离,是政治身份的距离,是内心无法跨越的鸿沟。

王思学晚年回到毛胡同后,住进了老家的房子,“听老三说,他的儿子就随建筑队在这个城市里打工”,“这个城市一下子涌进了很多河南鲁西南的打工者,王思学听到这些乡音,却没有一点故乡的感觉”。故乡不是地理概念,而是时间概念。当毛胡同的“羊”消失了,当故乡的亲人们一个个离去,当乡村被卷入城市化的大潮,王思学即使回到生养他的土地,也无法回到他记忆中的故乡。结尾处,他穿着寿衣“安详地躺在那里,看到儿孙们踏进家门,眼睛就闭上了”——他实现了“死在家乡”的愿望,但这一“实现”恰恰意味着:故乡只能是死亡的归宿,而无法成为生者的归途。

张劲松在此展现了一种深刻的时间意识:故乡永远是在“失去”之后才被建构出来的精神乌托邦。王思学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故乡,最终发现故乡只存在于他的记忆与手稿之中。而这部《王思学人生简史》本身,就是他为自己搭建的文字故乡——通过写作,他试图在语言中安放那个永远回不去的毛胡同。

(六)

《王思学人生简史》在叙事上采取了一种独特的“双层结构”:小说正文是王思学的“手稿”,而开篇与结尾的“我”(叙事者)则是手稿的读者与整理者。这种结构使作品获得了一种“考古学”的质感——我们阅读的不仅是一个人的一生,更是这个人对自己一生的“书写”,以及这个书写如何被后人“解读”与“接受”。叙事者在手稿结尾处提到:“明显觉得他对前半生叙述得生动详实,后半生有些粗疏马虎。”这一看似随意的评价,实际上揭示了历史叙述本身的局限性:记忆是不均匀的,创伤会选择性地遗忘或浓缩,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叙述永远不可能完整。

张劲松的叙事姿态是极为克制的。他极少直接抒发情感,也极少对历史事件做出价值判断。他只是让故事自行展开,让细节自己说话。当王思学的母亲“把省下的饭都给土改吃了”,当李秀兰“用性命换来的五毛钱”偷跑进城却见不到儿子,当王思学“在树林里迷路一夜”——这些场景本身已经包含了全部的情感重量,不需要作者再加以阐释。这种“零度叙事”的态度,反而使作品获得了更大的伦理力量:它不是替读者做出判断,而是邀请读者进入历史的复杂性之中,自行感受、思考、体认。

小说的结尾令人久久难忘。“我”拨通王思学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他四弟的孙子,“大爷爷走得很安详”。年轻人似乎还想聊些什么,“我把手机关掉了。屏幕一片漆黑,像是我合上了《王思学人生简史》的最后一页。”这个结尾既是物理上的“结束”(电话挂断),也是精神上的“完成”(人生故事的最后一页合上)。但它同时留下了巨大的余音——那声“喂?喂?”在黑暗中回荡,像是一个未完成的问题,一个无法终结的对话。王思学走了,但他的故事没有结束,因为它进入了“我”的生命,进入了读者的生命,成为更广阔历史记忆的一部分。

自二十世纪以来,中国作家始终在探索一个命题:当历史的风暴将个体命运卷入深渊,普通人如何在夹缝中守住人性的微光,如何在荒诞与暴力中维系生存的尊严。他们或许无法改变潮水的方向,但他们的挣扎、坚韧、妥协与坚守,构成了历史最真实的底色。在这个过程中,也因此诞生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一批优秀的作品。《王思学人生简史》,正是这条河流中最新的一朵浪花。

《王思学人生简史》是一部关于“普通人如何在历史中生存”的小说。它不提供答案,不建构神话,不美化苦难,也不沉溺于悲情。它只是让一个人从他的十六岁走到八十六岁,让一个生命在其全部的偶然性、脆弱性与坚韧性中显现。在这个意义上,王思学的故事不仅是一个人的故事,它是无数中国人在二十世纪的历史风雨中行走、跌倒、爬起、继续前行的缩影。正如小说中铁柱所说:“各人有各人的命,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也正是这无数种“活法”,拼凑出一个民族在百年沧桑中艰难前行的完整图景。张劲松没有试图总结这些“活法”,他只是让“活过”本身成为最好的总结——那一摞手稿,那些被岁月磨损的黑提包,那件绣着别人名字的大衣,那个回不去的毛胡同,都在无声地说着同一句话:历史不在远处,就在这些微尘般的人与物之中;它们是历史的真正刻度,是我们理解过去的唯一途径,也是我们面对未来的唯一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