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洛阳市网信、公安等部门强化联动配合,不断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聚焦“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发布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等网络乱象。根据工作进展,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网民谢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打捞走失人员”视频下发布走失人员被器官移植的不实信息。瀍河区网信、公安部门迅速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网民刘某、潘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分别在某短视频平台及微信群内编造发布我市某景区被水淹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西工区网信、公安部门迅速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潘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某电竞酒店工作人员戚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半夜警察查房,有未成年人偷偷溜进来”相关言论。经核实,该酒店并未发生未成年人违规入住情况,该信息为不实信息。西工区网信、公安部门迅速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4:网民梁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某中学学生被霸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西工区网信、公安部门迅速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5:洛宁县某理发店经营者邱某,为给自己店铺的团购项目引流造势、提升线上曝光度,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视频,策划自己遭他人殴打后报警索赔的虚假情节,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网信、公安部门迅速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6:涧西区某美术教育机构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洛阳一中学禁止学生带早餐等入校”的虚假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讨论和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网信、文化部门迅速联动处置,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和教育,其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删除不实信息,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洛阳市网信、公安等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将加大“自媒体”整治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属地互联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网络生态治理效能,有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来源:洛阳市委网信办 作者:关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