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因未与41名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且在人社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拒不履行,东莞市某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近日被处以28.7万元行政罚款,并同步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8月31日,东莞市人社局公布了这起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被处罚典型案例。
今年3月8日,东莞市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发现东莞市某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未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人社部门向该劳务派遣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
3月20日,人社部门对该派遣公司进行复查,确认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违法用工行为涉及41名被派遣劳动者。鉴于该企业未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行为,人社部门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8.7万元,并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东莞市人社局提醒,对劳务派遣机构而言,作为用人主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是开展派遣业务的前置义务、底线要求,必须守住第一道关口,以规范用工赢得劳动者和市场需求,切莫因小失大、以身试法。
对用工单位而言,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负有审查派遣单位资质、监督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一旦派遣环节违法用工,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务必把好“入口关”。
对劳动者而言,如劳动用工合法权益受损,可及时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东莞将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工行为,着力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的用工生态。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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